此制從目前看,極其短視。
土司轄下,土地和百姓都歸土司世襲所有。司法、財政、民政、兵事都可以自己說了算,對於當地百姓予求予取,掌握一切生殺大權,除了不能登基稱帝,其他一切甚至比照皇帝,只需要向朝廷繳納微薄的賦稅,再定期遣使獻書表示恭順即可。
久而久之,土司各自形成自己的地盤,朝廷水潑不進,針插不進。除了還用朝廷年號,其餘的跟外藩無異。”
吳承恩說得很詳細,湯克寬和劉顯也聽得很認真。
兩人知道自己此後用兵最大的敵人之一就是西南大大小小的土司。
“太祖皇帝立國朝後,意識到土司的危害性,只部分延續土司制。按照土司世襲的轄地大小,設土知府、土知州、土知縣,以求把土司納入到朝廷官員管制中來。
可惜收效甚微。西南偏遠之地,還是由大小土司治理。
自弘治年間,國朝西南土司動亂頻發。
一是朝廷對土司採取’必假我爵祿,寵之以名號,乃易為統攝,故奔走唯命’的舉措,以名爵厚祿籠絡,恭順的土司攻伐不服王化的土司。
以蠻治蠻。
可是一旦朝廷調遣繁多,則‘急而生變,恃功怙過,侵擾益深’,不勝其亂。
還有不臣土司暗地裡多徵稅賦,擅自開礦以自肥。藉著攻伐之際訓練兵馬,進而逐漸坐大,甚至憑藉掌握的土軍分裂割據。
雲南莽瑞體在嘉靖朝割據作亂,朝廷鞭長莫及,坐視千里疆域被分裂出去。雲貴民間有傳言,‘官府只愛一張紙,打失(雲南語遺失之意)地方兩千裡。’
危害不可不大啊,確實到了必須整飭的地步。”
王一鶚點點頭,接過話題,“天子聖明,洞悉西南困境亂象,對我等臣子坦言,想要長治久安,還得是改土歸流。
聖諭有云,‘雲貴大患,無如苗蠻,欲安民必先制夷,欲制夷必改土歸流。’
川督石汀公(殷正茂)在兩廣一面剿除當地土司挾民作亂,一面試行皇上的‘改土歸流’之策。
試行三四年,總結出諸多的經驗,‘改流之法,計擒為上策,兵剿為下策,令其投獻為上策,敕令投獻為下策。’
‘制蠻之法,固應恩威並用。’
皇上簡旨多次召開會議,中樞地方一起探討改土歸流之良法,進而確定軍事、政治、經濟並舉之法。
先以軍事舉措,駐軍、屯兵、修邊、築卡,以防萬一。
再以政治手段,置府縣,派遣工作隊,宣傳教化。進而清查戶口、丈量土地、徵收賦稅,建城池、興水利、設學校、立醫所。
重要的是經濟手段。
先是統一賦稅。此前土司收賦稅,先肥私囊,只有少部分繳納朝廷,完全不顧治下百姓死活。
改土歸流後,統一繳納賦稅。皇上還多次傳旨,對歸流新地三免五減。即三年內免人丁稅、徭役,五年內減繳田賦,減輕歸流百姓的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