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宇掐準了一涵回家的時間,在她到家之前先行離開了這裡。他趕不上回住處,直接打的去了機場。
買的機票是凌晨一點多的,他要在這等大概兩三個小時,然後明天早上還得準時參加上午九點開始的培訓。安宇打算待會在飛機上眯一會兒,他想到最後南遙釋然的開心的笑容,覺得自己這趟奔波旅途的辛苦並沒有白費。
安宇離開後,南遙回到臥室,她看了一眼時間,十點才剛過一點,想著自己還沒什麼睡意,便去書架那想挑一本書看看。
修長的手指劃過一排排整齊的書本,糾結了一會後最後抽出了一本很薄很小的書。
《一個陌生女人的來信》......
書的內容不多,南遙花了一個多小時就看完了,這本書給她的衝擊很大,讓她禁不住跑去書桌旁,從抽屜裡拿出自己的閱讀筆記,寫下了這樣一段話:
一個陌生的女人,在她生命的最後時刻,飽含著一生的痴情,寫下了一封悽婉動人的長信,向一位著名的作家袒露了自己絕望的愛慕之情,歌頌了女主對男主愛的深沉與貢獻。所以大家看完是不是覺得有這樣的領悟才算正常,那我怕是有病,因為我看完這本書,只想說一句話,女主有病。
愛一個人沒有錯,但是女主的愛太卑微了,卑微到自私的程度。如果有一個人像女主愛男主那樣愛我,那我知道後並不會開心,然而會覺得壓力山大。那樣的愛太沉重,我承受不起。
她所愛上的男人無疑是個風塵男子,對任何人都不會動情,但也能回之溫柔鄉,甚至連溺死人的眼神都毫不吝嗇地傾注,轉眼缺能忘記你是誰的那種。這樣的男人,就算再優秀,也是不值得喜歡的,所謂的“浪子”大抵說的就是這類人。
所以其實我真的很佩服女主,喜歡一個人竟可以喜歡到這種程度,毫不誇張地說她是瘋子。很多人的喜歡或者愛都是守護,但是女主不一樣。
她的觀點是這樣的:我對你的愛只要我懂得就好,我願意為你放棄優渥的家庭條件,只為每天晚上站在你樓下看你房間裡亮著燈臆想;我願意為你捨棄我的肉體,我的工作,只為那短暫的歡愉時光;我願意為你的意願,你的自由而辛苦地自己生下孩子,只為不給你添麻煩;我願意為了我們的孩子有更好的生活而去做別人的情婦,出賣自己的肉體,只為了讓我們的孩子生活的環境與你更相近;我願意告訴你這一切,只為了讓你知道我多愛你,而對此並無半點怨恨。
女主將偉大的愛情看得過於神聖,我理解不了,準確的說我是接受不了這樣的愛情觀。感情本身就是兩個人的事,何必獨攬到自己身上,還把自己弄得多高尚偉大,不過是個溺於愛情裡的傻子。
寫完讀後感,對比之前看過的張愛玲的《傾城之戀》,南遙不得不對女性在情感中的付出發出深深的嘆息聲。她重新翻到前面,看了自己之前寫的《傾城之戀》的讀後感,內容大致如下:
工作落實之後,心裡的一塊大石頭也落了地。偶得閒空想要看幾本書,才發現自己想要看得太多,竟想一口吃成個胖子,不禁自嘲地笑了笑。
整理書本時,清一色的綠皮書瞥見一抹紅,隨即怔了怔,費力地將它從裡面抽出來。撣了撣上面的灰塵,才看清名字,是張愛玲的《傾城之戀》。
我沒有香可點,沒有茶可喝,但我仍舊找了個靠窗的位置。攜一縷夕陽的光輝,將淡淡的光暈留在耳邊的髮髻上,細細地品這一獨有的香茗。
初看第一篇文章時,我知曉了這是民國時期香港或是上海的故事。時代的不同,讓我對那個年代一知半解,唯有書本以及長輩口述才讓我心念不已,對它流連忘返。
看“第一爐香”的時候,心裡面不禁替女主人公薇龍感到不值,她愛上了浪蕩之子喬思喬,權衡利弊之下還是犧牲了自我,這樣的女子可悲可憐。但如果說她自己覺得自己仍舊過得幸福那倒也無話可說,畢竟每個人的生活狀態不同,想要的東西也不一樣,我不能將自己的想法強加到他人頭上。但我知道,薇龍不幸福,她的幸福是藏在拐角裡的,見不得人,更容不得細嚼慢嚥。
“第二爐香”真正的讓我覺得悲出了境界,單單因為新婚妻子對“性”的無知,羅傑背上了變態下流的罵名,丟掉工作不說,更甚者,無名譽而言,正可謂謠言可謂,最終走上自殺之路。伊始無限同情羅傑,更對其妻恨之入骨。轉而一想,又覺愫細情有可原,那是她家庭教育的問題,說到底,她也只是個受害者,一個愚昧無知的可憐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