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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五章 野雞車 (1 / 3)

陳光良親自來到交通科送‘分紅’,並詢問史密斯關於後續牌照的問題。

距離最後一批由交通科批的牌照(60張大照會),已經過去三個月時間,而在那之後,長江車行雖然從‘王氏車行’用各種手段拿下70張牌照,但陳光良依舊覺得發展太慢了。

而且,看似長江車行擁有175輛黃包車,但陳光良佔的股權比例也就在40%都還不到。

所以說,陳光良如何不想繼續擴張。

“陳先生,現在的問題是,租界的交通已經相當擁擠,所以我們對於黃包車牌照的發放都是比較慎重的。不僅僅是如此,黃包車的不遵守交通規則,阻擋公共交通的執行和發展,都是比較嚴重的問題。所以說,不是我不想和你繼續合作,而是大環境下,我不能再拿出新牌照了,至少今年不能。”

史密斯很正式的通知陳光良,這讓陳光良的想法泡湯。

“史密斯先生,難道就沒有其它的辦法?”

史密斯搖搖頭,他雖然也想要錢,但畢竟還是要遵守工部局的法律法規,不可能隨意的去增發新牌照。

見狀,陳光良只能說了一句:“那好,我們明年爭取再合作。你放心,每個月我都會準時送上分紅的。”

史密斯說道:“好,你是一個講信用的人。而且你既然是李超的朋友,那也是我的朋友。”

看來,李超開始在交通科受重視起來。

這對陳光良來說是一件好事!

回去的時候,李超追了出來,開口說道:“你知不知,現在滬市有多少野雞車?”

陳光良不知道其是何意,但回道:“應該挺多的”

長江車行也有7輛野雞車,不過這些野雞車的‘牌照’比較真,所以查出來的可能性低。

在整個滬市,黃包車的牌照分為各種類:

大照會:比如工部局發放的牌照除了可以在公共租界拉活外,還可以跑法租界、華界,因此被稱為‘大照會’。

小照會:與‘大照會’相對,只能在法租界、華界使用。

其他:另有一種牌照只能在華界跑,甚至華界牌照本身還分為跑閘北的,跑南市的。

除了以上的牌照,還有相當多的‘野雞車’。

畢竟一輛黃包車差一點的,也就五六十塊大洋,嶄新的黃包車才一百大洋出頭。

假設拿著一輛五六十塊大洋的黃包車跑‘野雞’,在不交租的情況下,可能一個多月就回本了。

在這樣的情況下,鋌而走險的情況自然就很多。

李超說道:“在租界,有近1萬張公共黃包車和近0.8萬張私人黃包車(非運營)的牌照,而野雞車的數量則大約有1萬了,而且還在增加......公共黃包車的牌照,從1924年就開始控制在1萬以內;但是,私人黃包車的牌照卻一直在增加,而野雞車更是逐漸猖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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