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個晚上我費盡思量總算暫時穩住了許默,尷尬的新婚之夜轉為和諧之夜。
其實,整個婚期我們都非常和諧。夜晚我們已經分房睡了,但是白天我們還能做到給人感覺好像我們沐浴在愛的海洋裡。
婚期一結束我立馬回陽江工作。
兩地分居,對我來說,近乎是上蒼的恩惠。
許默去陽江突襲過一次,好在我做好了這方面的準備,成功矇混過關。
我把一張白紙裁剪成正方形小塊,然後將麵粉包在裡面當做是老中醫給我開的藥粉,許默到陽江來,我主動把“藥粉”給她看,並且當著她的面一天三餐將“藥粉”泡在溫水裡喝進肚子。
很可能跟這個細節有關吧,有近一年的時間,許默都沒有懷疑過我。
可是,只要是謊言就總有被戳穿的時候,就好比你犯了法總有一天要被繩之以法一樣。
而這源於人的初慾望。
男人有初慾望,女人也有初慾望。女人的花朵也需要適時綻放,積累的汁流需要及時噴湧,唯有這樣,女人才可以安定。
我不記得是第二年的八月份還是九月份,總之是夏末秋初,我們結婚近一週年的時候,是男人和女人都最“暴露”的季節,也是“花朵”最喜歡綻放的季節。
大街上,超市裡,廣場上,人人都爭相展露自己最美的一面,初慾望在每個人成年人的心裡蠢蠢欲動。
於是,這樣的夜晚不期而至。
於是,這樣的故事如期發生。
那一天是我輪休的日子,我實在不能再推脫了,應父母的強烈要求我回華安去面對那一份尷尬。
只要在一塊,許默再理解體諒,尷尬總不可免。
比如父母關於怎麼還不要一個孩子的嘮叨,就是讓我和許默很尷尬地一個話題。
做父母的總會這樣吧,沒結婚,愁你的婚姻,結了婚,愁你生不生孩子。於是圍繞著這個話題,母親說個不停,父親更是喋喋不休。
上了一定年齡,父親的性格真的徹底變了。就像結婚這件事,換做他年輕時的脾氣,他絕對可以做到不聞不問,由我母親去操心就夠了。而現在,他不僅過問,而且比母親更操心。
在“怎麼還不要個孩子”這個話題上,父親同樣反常,表現得非常熱乎,積極,甚至對我“威逼利誘”,好像他孫女或孫子不下地,他就寢食難安一樣。
他的理由還是——他怕他等不及了,因為心臟病。
所以很多時候我不想回華安,最主要的因素還是父親的這個態度。
但是,作為有家室的人,你可以半個月不回華安,也可以一個月不回華安,你絕不可以連著兩個月不回華安。在情感上,許默還是需要安撫的。
回到華安,在華安二中那間家屬房裡吃過母親精心準備的飯食,聽完父母的訓誡,我陪許默逛街為許默買一套衣服(物質收買)之後,再回濱湖小區新居,過所謂的二人世界。
坐在沙發上,面對電視機,不免又談論一番我“花朵”能力修復的問題,我還是說一些讓許默看到希望的話語,以及安慰和感謝的話語,然後分房睡覺。
我以為這一次又能僥倖過關。我跟每一次回華安一樣,想著只要到了“明天”,就再一次獲得解放,過一段相對安寧的日子。
但是我想錯了。
半夜。
兩點或三點的時候,夜深人靜之時,沉睡中的我被人推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