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不多。”我點點頭,“但你們不要怪她,是我的錯,真是我的錯。”
“你沒有做對不起她的事,你有什麼錯?”母親很不理解。
“肯定是做了對不起人家的事。”父親還是那個觀點。
“我真沒做對不起她的事。”我的聲音大起來。
“媽媽相信你。你跟媽媽說一聲,你沒做對不起她的事,怎麼還你錯了?”
“我們打結婚起就不很成功……在那方面。”我頓了頓。我只能這麼撒謊了。我如果告訴他們是我不能和異性親近,一和異性親近凸戒靈異就會閃現,打死他們都不會相信。
父母驚異地看著我。
“怎麼會?”父親說。
“怎麼會這樣?好好的怎麼會這樣?”母親說。
“所以請你們想想兒子這麼些年都過的什麼日子。許默前年就提出離婚了,我一直在拖。我覺得慢慢會適應,慢慢會好起來,可是,始終還是那個樣子。”我低沉著語調說話。
“還會有這種事?”母親看著父親,然後看向我,我把頭轉向別處。“那個,你和別的女孩子會嗎?不不,我是說,我想說,你就沒有成功的時候?”
“我沒有和別的女孩子交往過。”我故意低下頭。
父親深深地呼吸。他繃緊著臉。許久,他說:“我知道了。”
“你知道什麼了?”母親問道。
“是起航沒找到感覺。”
“做這種事還要感覺嗎?就沒有生理需求嗎?按你這樣說,世上還有強姦犯?”母親反問。
“所以我說你不瞭解你兒子。”
“你瞭解兒子,那你倒說話呀。”
“我不是說了嗎?他和許默找不到感覺,所以屢屢不成功。”父親說。
“就是說和許默沒有感情,所以生理上厭惡對方,是這樣嗎,起航?”母親問道。
“我也不確定。”我覺得很尷尬。任何一個子女和父母探討這種問題都會很尷尬地吧。
“肯定是這樣。”父親說。
“那換一個女孩子應該就會改變這種狀況。”母親說。
“這才更糟糕,更糟糕。”父親忽然喃喃自語,然後看了我一樣,眼神極為複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