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再次去省檢察院檢察技術處送錢已是九月下旬了,是老檢察官親自打電話來,在電話裡就把金額說好了。2萬。為丁瑩父親收受的那副畫的鑑定。
“請問您真的是張主任嗎?”我把電話的擴音開啟,並示意一旁的丁瑩摁下錄音機的錄音鍵。
“是。”
“確定是省檢察院檢察技術處的張主任嗎?”我又一次問道。
“你是怎麼了?聽不出我的聲音嗎?”老檢察官慍。
“不好意思,我怕……我想了解一下,這筆錢是用於……”
“是給鑑定師的。”
“給鑑定師?您不就是鑑定師嗎?”我說。
“我怎麼會是鑑定師?我們檢察技術處負責鑑定,但我們不是鑑定師。鑑定師要到外面請。”老檢察官耐心跟我解釋。
“畫已經到了您這兒了嗎?”
“到了我們檢察院。請好鑑定師,定好鑑定的日子,我們才能按程式去提取。”
“哦,可是,兩萬,我們一下子實難湊出來。還有上次的六千。不能少一點嗎?”
“我說小鄭啊,你一向很機靈,今天是怎麼了?”老檢察官在電話裡教訓我,“鑑定師是能討價還價的人嗎?我告訴你,這個價格還是看在我的面子上給的。”
“這……”
“你要清楚,鑑定師的結果直接關係你岳父的刑期。你不學法律你不知道,個人貪汙受賄金額在十萬元以上,可以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如果是五萬以上,則可以判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而一副畫的價值浮動性是很大的。”
“畫的價值沒有一個標準的嗎?”我驚異。
“哎呀,這種東西哪有什麼標準可言的?我告訴你,小鄭,我是在為你辦事。你不要以為錢是我拿了。這筆錢你要不願意出,也沒關係,你岳父的刑期我就不好說了。”
“願意,願意,我們當然願意,”我連忙說道,“我們會盡快湊好錢。湊好錢我們就來找您。行嗎?”
“那我等你的電話。”
“謝謝,謝謝!”
我把電話掛掉。丁瑩摁下錄音機的停止鍵。
“聽一聽效果。”我笑著說。
丁瑩摁下PLAY鍵。錄音機裡傳來我和老檢察官的對話。非常清晰。
我摁下停止鍵,“老狐狸,我讓你敲詐。”
“兩萬塊錢我們真要給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