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明正跟何子健聊天的時候。
林明的父母和梁曉嶽他們總算談完,再次回到了演播廳。方蘭喊了林明一聲,坐在觀眾席上的林明回過頭,看到父母嘴角帶笑,梁曉嶽他們也是如沐春風,顯然雙方談合作拿到了一個對彼此都非常滿意的結果。
“老媽,怎麼樣?”林明放下吉他,站起來。
方蘭在他耳邊道:“兒子談好了,百分之十二的股份。不過除了發行權,你手頭上現在的歌還有以後的新歌必須無條件先給他們。我們兩邊都覺得挺滿意的,反正版權在你手裡,應該沒什麼影響吧。”
“這個恐怕不行。”
林明摸著下巴,他考慮的是之前想讓他那幾個兄弟和安然人人都唱歌玩票的事情,重活回來後,林明想給他們寫歌,想活得灑脫率性,想讓他們每個人都體會一下當明星的感覺,特別是劉赫和安然。劉赫是因為自己想幫他完成他的音樂夢想,安然的話,就是私心了,他想讓她唱一些情歌給自己聽,為自己的女朋友寫歌,多浪漫和美妙的事情。但如果按照桃木音樂的意思這樣簽下合同,除非以後八金剛和安然全部簽約到桃木做藝人,不然他的歌就沒法給他們用。
“怎麼不行,又沒什麼影響。”方蘭皺著眉頭,這筆合作雙方談了一個多小時,都談到了一個大家都滿意的地步,怎麼能卡在林明這裡。
林明猶豫不決。
方蘭略帶怒火勸說道:“傻兒子,你這個豬腦袋裡在想什麼?知道他們公司現在狀況嗎?他們把財務報表和資產估值都拿給你爸看了,99年開始,他們總共投資了一千三百多萬,從前年開始盈利,到今年的公司業績已經完全穩定,手裡也有幾名二線歌手在持續不斷地掙錢,不動產加上流動資金,總資產達到了三千多萬,業績每年都在增長。只要你入股進去,身家一下子就是三百多萬,三百萬,這可是原始股,不是什麼其它亂七八糟的分紅,還有什麼好猶豫的?”
桃木音樂的總資產達到了三千多萬,這倒是讓林明感到意外。在雲城人平均工資大概在8001000左右的年代,三千萬顯然是一個相當了不得的數字。如今雲城的房價不過2000一平,拿這三千萬進房市,十六年後要翻七倍多。
因為到了2018年雲城市中心房價普遍漲到一萬五,即便是算通貨膨脹的比例,現在的三千萬到後世怎麼樣也得至少翻三四翻。三百多萬的身家,在這個年代絕對是個誘人的數字。
但林明還是不想放棄自己的私心。
他思來想去,走過去和梁曉嶽說了一下情況。
梁曉嶽思量著道:“劉赫是我徒弟,這個肯定沒問題。事實上他早就答應大學畢業以後來我們公司簽約,現在也算半個桃木音樂的人。但你那些朋友,又想用你的歌,又不想簽約,這怕是有點難辦。你知道的,一首歌的原唱身份對於一個歌手來說,是非常重要的,因為作為一首歌的原唱,那首歌唱出來,就會變成那個歌手的代名詞,翻唱得再厲害,也不可能在這一點上壓過原唱。所以如果你的那些朋友做了原唱,對於我們公司來說,損失肯定不是一點兩點。”
林明認真的聽,不時點點頭。
他不是一個特別固執的人,如果別人提的意見中肯,林明會選擇性接受。
梁曉嶽一邊看著林明的臉色變化,一邊斟酌用句道:“首先是人氣方面,翻唱不如原唱的道理你肯定也懂,聽眾可能會聽翻唱,但主流還聽眾還是會在原唱手裡。其次就是經濟效益方面,一首歌火了以後,商演、電視臺、廣告請去的,肯定是歌曲的原唱者,你的那些朋友沒有簽約公司,公司也不會給他們安排這些賺錢的東西,這樣公司賺不了錢,你的那些朋友也賺不到錢,對雙方來說,都是一個很大的損失。所以我希望,你能好好考慮一下這件事情。”
林明想了想,說道:“這樣吧,其實這只是我自己的想法而已,我還沒問過他們的意見。今晚上有個聚會,我會和他們聊聊,看看他們想不想和我一起玩一玩。當然,我不會以損害公司利益為前提。”
毛不易在參加明日之子的時候被人問起,如果以後有錢了會怎麼樣?他的回答是:想買一座豪宅,讓所有的朋友都能在裡面和他快樂地生活在一起。
人生就是這樣,充滿了相聚和別離。我們在和最好的朋友相聚在一起的那段時光,以為那是永遠。就好像你在七歲那一年,抓住那隻蟬,以為能抓住夏天。但終究不過是一現曇花,宛若夜空中飛舞的火花,轉瞬即逝。
林明初中畢業以後就跟院子裡的小夥伴分開,在一起十餘年時光,總以為這中間只是一個四中與一中的差距,但越長大,才會越明白。快樂的時光是短暫的,我們的人生就是在長久的離別與短暫的相聚中度過,就好像牛郎和織女一年的時間只在七夕那一天相見是一個道理。林明上一世與他們分別在高中,往後大學各奔東西,除了生日的時候,天南地北聚一聚。更別說大學畢業後,繁忙的工作累得八個年輕人喘不過氣來,各自聯絡除了逢年過節問候,已經所剩無幾。
正因為林明上一世經歷過這般與朋友的離別,才更加懂得珍惜如今的相聚。他想給他的朋友們寫歌,從來都不是為了讓他的朋友們覺得他有能耐,而是想讓大家在這青春中,不留遺憾,留下美好的回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