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明回到家已經接近11點,老媽還在客廳看電視,老爸估計睡覺去了。
方蘭躺在沙發上,乜了他一眼,懶洋洋地說道:“下午幹什麼去了?怎麼沒回來吃飯?”
林明察言觀色,方蘭好像沒有生氣。仔細想想也正常,自己這段時間一直在劉赫家學音樂和補習課本知識,方蘭每天和劉赫老媽在院子裡打麻將,肯定得到過訊息,巴不得他每天晚回來一點。
“和劉赫去了躺他的音樂老師那裡,補習一下樂曲理論知識。”林明老老實實地回答:“剛補完功課,現在都還沒吃飯,老媽,還有吃的沒?”
不能撒謊,院子裡家長裡短到處是各家眼線,林明要是說在劉赫家學習,第二天就得吃竹筍炒肉。
“我去給你下碗麵條。”方蘭起身去廚房。
林明跟了進去,站在廚房門口和方蘭說道:“老媽,說件事,你幫我參謀參謀。”
“說。”
“劉赫的老師是桃木音樂公司的老闆之一,他很看重我的歌曲,想把我所有的歌曲發行權買下來。代價就是公司的股份和音樂監製的職務,我對經商沒什麼天賦,不知道這事是虧還是賺,不過他們公司倒是挺大的。我聽劉赫說,他們投資了一千多萬元,如果我能夠拿到百分之十的股份,我就立即是百萬富翁了。”林明把之前發生的事情簡單敘述了一遍,上輩子他沒經過商,對裡面的門道不是很清楚,哪怕有劉赫攛掇加上實地考察,還是有些猶猶豫豫。
他的性格就是這樣,對小事優柔寡斷,對一些大事倒是非常果斷。現如今在林明眼中,這件事只能算是小事,但因為對雙方價值對比不能進行有效估量,加上謹慎習慣,還是想讓老媽幫忙參考一下。
別看方蘭現在這樣好像是一條鹹魚,未來這位老媽,可是位經商女強人。老爸辭職下海,生意做大,方蘭功不可沒。
方蘭一邊熟練地下鍋煮水,一邊漫不經心地道:“我問你,你的歌現在值錢嗎?”
林明想了想,說:“未來應該會很值錢。”
“現在呢?”
“不值錢吧,畢竟都沒發行出去。”
“那這些歌他們出錢買嗎?”
“應該是出的。”
“版權歸屬在哪?”
“我這裡。”
“那還有什麼好說的,我這麼聰明的人怎麼生了你這麼蠢的兒子。別說人家給你百分之十股份,我覺得就算給你百分之五,你都是賺的。人家公司把你所有歌發行出去,自己還要倒貼錢出成本,賺到了錢不僅要給你購買費用,還要分紅給股份給你。這麼好的事上哪找去?唉喲,越想越氣,蠢兒子是不是我小時候把你腦子打壞了,這麼簡單的事情都想不明白?”方蘭口中很不客氣地教訓道:“能投資一千萬元的公司肯定不是小公司,他們投資那麼多錢,把公司做大,然後來圖你什麼?圖你這幾首現在不值錢的破歌?就算這些東西被騙走又怎麼樣?你要記住你是除了一點作品什麼錢都沒投入的人,相當於空手套白狼,就算狼沒套到又沒關係,你反正又沒什麼損失,大不了你現在就把你那幾首破歌的版權給弄下來,牢牢握在自己手裡,反正人家又沒要你的版權,到時候就算被欺騙了,官司打下來,歌不還是你的?現在人家開這麼好的條件,不僅沒有提什麼過分的要求,未來還能源源不斷地給你掙錢,這還不同意你是不是頭豬?”
梁曉嶽給林明開的條件其實算是非常優渥的,雖然沒明說給多少股份,但肯定不會低於百分之五。而且他們只要發行權,不要版權。也就說,一旦林明改變主意,他的所有歌曲,桃木音樂都將不能使用,對林明算是相當信任。
甚至可以說,這已經不是桃木公司在套路他,而是花了血本在拉攏他了。
老媽的話令林明豁然開朗,倒不是說他真傻,只是上一世吃過不少虧。對於這種天上掉餡餅的事情,有些天然牴觸和一個懷疑階段。突如其來的好事,總會讓他懷疑對方是否抱有不可猜測的其它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