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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重活零二 第十三章 梁曉嶽 (1 / 2)

聽到林明說能寫出上百首歌曲,梁曉嶽的眼中充滿了震驚。

雖然林明的本子上已經有了三十幾首歌,但既然沒有譜曲,在梁曉嶽的眼裡就沒有什麼太大價值。畢竟哪怕歌詞同樣是一首歌的重要組成部分,但一首歌好不好聽,更大程度在於曲子。我們經常能看到有些歌歌詞寫的極好,辭藻極致華麗,寓意也非常不錯。但因為曲調一般,除了極少數聽眾外,很難被大眾接受。林明其實也經常聽這種小眾歌,可重生之後,他需要的是利用這些歌來賺很多的錢,而不是去當明星,所以他捨棄了很多他以前喜歡聽,但註定火不了的歌曲。

“你是說,你寫了上百首跟剛才那樣質量的歌?”梁曉嶽倒吸了一口冷氣,眼中充滿了莫名的神彩。

那模樣,就像是一個窮得叮噹響的乞丐,忽然看到了一座金山。

林明現在就是一座金山。

對於音樂製作人眼裡,一百首質量好,能火的歌曲,就意味著不僅能夠很快造出一個頂尖一線明星,同樣也能在很短的時間內,讓一個年輕的音樂公司很快嶄露頭角,在國內無數老牌音樂公司當中立足。

雖然這兩年桃木音樂因為首度在國內提出音樂節的概念,並且與迷迪音樂節在前年一南一北交相輝映同時舉辦了兩場盛世浩大的音樂盛典,打出了一點名氣。但歸根到底,桃木音樂依舊只是一家成立不到三年的新公司。不說與國外那些動則幾十上百年悠久歷史的唱片公司相比,就算是在國內,無論是規模還是資歷,也遠遠不能跟那些老牌音樂公司做比較。甚至連音樂節,也被迷迪音樂節穩穩壓了一頭。迷迪音樂節雖然也是第一次舉辦,但人家有近十年底蘊。

所以作為一家年輕的音樂公司,扭虧為盈並不是桃木音樂的最終目標。做大做強,才是他們最渴望的成就。梁曉嶽之所以看林明的目光像是在看一座寶藏,就是因為林明有桃木音樂急需要的作品。

不論是小說、電影、動漫還是音樂,觀眾永遠關心的是作品,拿得出好作品來,你就能火,火了之後,就能得到資金流入,音樂公司強大起來,也就變得順理成章。

“嗯,差不多吧。可能還不止,畢竟以後我還會努力寫一些。”

林明雖然對自己記憶力沒啥信心,但加油查漏補缺,總能夠想出一些新的東西。他現在要做付費音樂網站,好的歌曲自然多多益善。可惜受限於上輩子沒認真記過歌詞,能回憶起來的歌實在太少。不然他都恨不得搞個千把首出來。

梁曉嶽的態度很是凝重,認真地對林明說道:“你有這樣的才華,簡直是上天賜予你的神奇天賦。你不走音樂創作這條路子可惜了,我們公司雖然不大,但這兩年發展得還不錯,有沒有興趣來我們公司做音樂監製?”

這是在邀請林明直接去工作了,雖然梁曉嶽也很清楚,既然是劉赫的朋友,兩人的年紀肯定差不多,估計還沒成年,但這樣才華橫溢的年輕人,的確能讓他生起惜才的心思了。

林明搖搖頭說:“合作可以,但我現在的心思主要放在學習上。事實上我寫歌只是為了賺錢,以後錢賺夠了,可能就不寫了。”

林明從沒想過要去當娛樂明星,寫歌除了是早期資金積累以外,也是為了做音樂網站做鋪墊。畢竟千禧年後,經濟發展已經不像是九十年代那一批白手起家的老闆一般純靠忽悠就能發財的。而且做實業回籠資金太慢,像九十年代的那批發財的老闆,兩手空空去競標一塊地,然後不給錢,先把那塊地抵押給銀行貸款,再起樓賣房子,賺到錢再這樣重複迴圈的操作,需要耗費的時間非常長,資金回籠非常慢。要不是再過幾年房價瘋漲,房地產老闆這一套玩不了多久。

林明沒有趕上九十年代的好時候,但他趕上了網際網路發展的白銀年代。馬爸爸就是在這個年代乘風破浪,零三年建立淘寶,僅僅用了十年的時間,就趕超了用了二十五年才當上首富的王首富。網際網路的經濟發展速度就可見一斑。

梁曉嶽道:“先別急著拒絕,我可以和另外兩個股東商量一下,給你一定股份。算是作品入股,而且歌的版權依舊是屬於你的,但發行權留給公司,你覺得怎麼樣?”

這算是相當有誠意了,桃木音樂只要發行權,賺到的錢除了林明應得的那一部分,他從公司股權中還能分一杯羹。只要股份不低於百分之十,基本他所有的歌,在公司需要前期投入大量資金製作、包裝、宣傳的情況下,他幾乎零投入,卻拿了大頭。事實上樑曉嶽看重的不只是林明的作品,還有林明的創作天賦。十五歲的時候就能夠創作出這麼多的高質量歌來,未來年歲再長一些那還得了?只要培養得當,桃木不說屹立世界之巔,華夏之巔肯定問題不大的。

林明還沒有說話,一邊的劉赫卻是向他使起眼色來。林明或許不知道桃木音樂的內情,但劉赫作為梁曉嶽的學生,自然是清楚的。一家成立不到三年的公司,連續兩年舉辦如此大型的音樂活動,若本身沒有底子,怎麼可能做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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