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殺人案告破,兇手落網。
一大早新聞就開始播放這條訊息。
兇手是酒店的工作人員,女性。
死者和兇手並不認識。
但是兇手的男朋友和死者有不清不楚的關係。
兇手撞破兩人關係,找死者爭執的時候失手將其殺害。
她沒有選擇拋屍,而是將死者帶到她曾經撞破死者和她男朋友開房的那個房間,將其藏在床底下。
新聞裡沒有披露更多細節,不過初箏覺得屍體可能遭受過一定的破壞。
畢竟她都冒著這麼大的風險,將屍體弄到酒店來,那報復心肯定是很強的。
死者死亡時間真正死亡時間是11號。
12號兇手將屍體藏著。
13號兇手知道會有大批的旅行團遊客抵達,到時候辦理入住的人很多。
兇手穿上死者的衣服,化了妝,身高和體型幾乎沒有差別,兇手還模仿死者走路的樣子,在有監控的地方,都沒露臉,混淆警方視線。
辦理好入住後,屍體還沒放到房間。
防止被人看見,14號凌晨的時候,兇手用清潔車將屍體運送到房間。
初箏看見的時候,應該是兇手正將屍體放到房間裡。
兇手要求酒店不用打掃,18號房間沒有續費,清潔工發現屍體。
期間兇手還開啟了空調,使屍體腐爛程度加劇。
這個案子並沒多難,只是入住的死者和監控被破壞給偵破造成一定程度的干擾。
就算初箏不說,警方透過排查死者關係,也能找到兇手。
“這女人就是個變態啊,殺了人竟然還把人弄到酒店裡面去。”
“新聞裡說那個房間,就是死者和她男朋友偷情的那個房間……”
“太噁心人了吧。”
“為一個渣男,把自己後半輩子都賠進去,太虧了。”
“換成我,我才不呢,我要找個比渣男更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