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秀梅起來的時候,石頭和李文華也起來了。
連李秀泉都很驚訝自家女兒的改變,心裡喜著,這樣他也放心去自首了,女兒意識到改變,兒子還小,沒那麼多歪心思比較好管教。
“秀梅啊,以後兩孩子就麻煩你養了,我手上有塊手錶,拿去賣了吧。”這是他一直帶在手上沒被他老婆偷走,一個大男人到最後身無分文讓他很慚愧。
“哥,如果我沒猜錯的話,這是你身上最後值錢的東西,留著吧,等你出來的時候拿去賣。”
“別,到那個時候就不值錢了,兩個孩子要吃飯,文華年後又要上學,趁現在還能賣點錢,還是拿去賣吧。”
說完就塞進李秀梅的手中。
“哥……”
“媽,先拿著去賣吧,這筆錢讓表姐管,以後給文華當學費吧。”徐寧提議道。
舅舅說的沒錯,男式的表文華戴了太大,媽媽戴也不合適,趁現在還值得錢拿去賣了,夠文華差不多三年的學費了,家裡買了房子,沒什麼錢,媽媽一下子要多養兩個孩子,負擔很重,她捨不得媽媽壓力這麼大。
“阿寧說的沒錯,這樣能減輕你的負擔。”李秀泉說道。
一個女人以後要養四個孩子,李秀泉很內疚,他們一家子拖累了自家妹妹。
李秀梅這才願意收下手錶,“等年後就拿去賣,賣的錢交給文英管。”
大家都沒有意見,就這樣決定。
“哥,吃完飯後,看還有咋缺的,再去買。”
“不用了,我是去坐牢又不是去哪裡,帶那麼多東西不是鬧笑話嗎。”
李秀梅聽完想想也是。
大年初一也沒什麼地方可去的,再加上他那樣的身份也不適合去哪裡,還是留在家裡,一家人多講講話,這一別也不知道他什麼時候能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