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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4章 (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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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番話像一頂大帽子扣下來,扣得沈何啟腦袋一陣懵怔,也像一陣狂風,將她腦海中的那片迷霧盡數驅散開,原本不該忽視的東西明明白白攤開來展現在她眼前。

闖禍了。

吳森煜不依不饒地討要玩偶,母親不問緣由隨意站隊,餐廳服務員的么蛾子,本就令她心煩意亂,壓垮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是她聽過金錦在電視上看到寵物咬人的新聞時明明白白說過“咬人的狗絕對不能留”。

雖然元寶沒有咬人,可畢竟傷了吳森煜。說沈何啟關心則亂也好,鬼迷心竅也罷,總之她的自我在那一刻徹底戰勝了人情規則。原本遊刃有餘的精明全亂了套,這種低階錯誤她當時愣是沒察覺,一直到金錚明明白白點破問題所在,她終於後知後覺意識到自己做錯了什麼送分題。

沈何啟抬手揉了揉自己的山根——這是金錚在煩亂時下意識的舉動,相處久了她也被他傳染,她抬眸看他:“我忘了。”

這個回答是沈何啟的實話,卻並不能讓金錚滿意,因為它聽起來太敷衍也太不可理喻。

“渣渣。”金錚閉眼撥出一口氣後睜開,迫使自己心平氣和與她交流,“你就一點也不在乎一點也不喜歡阿煜嗎?他真的很喜歡你,就算不看在他是我外甥的份上,難道你真的就完全不會被一個孩子最單純的喜愛感動嗎?在他受傷的時候,你怎麼會連一句關心,哪怕只是敷衍都不記得。”

沈何啟心口一寸寸涼下去。金錚頭一次對她這般嚴厲,那雙眼裡往常的溫柔與笑意蕩然無存。六月的天,風一吹過,她的手臂居然因為冷而起了一陣雞皮疙瘩。

涼薄冷血的人,拼命偽裝著掩飾著才成功融入並立足於人情社會,當最親近的人將這層皮囊掀開,她無處遁形,重新成為人群中的異類,孤立無援。

“不至於一點也不喜歡他,我還不至於是一塊石頭,我喜歡和他玩。”她垂下頭,輕聲辯解著,自知理虧,尾音飄散在夜風裡,幾乎微不可聞。

沉默很久,她抬起頭來,上前一步,帶著亮出底牌的決絕:

“不過,對,確實,我承認我在乎元寶更多。我以前不會這樣不掩飾,可我今天太急了,我真的忘了。”

“我的心裡裝不下那麼多人,我顧不過來,你就是把我全部的心力都榨幹我也愛不動,我就是這樣一個怪物,鼠目寸光只看到自己眼前的一畝三分地。”

“你別問什麼感動不感動的。再過兩個月,我喜歡你整整十年。金錚,如果我是一個可以被感動的人,我交往過的每一個人都對我好到足夠讓我忘了你,甚至早已結婚。你以為我沒人追嗎沒有人對我好嗎?你以為十年很短嗎?我也想被感動,想把你忘了然後快快樂樂談一場戀愛,去他媽的遊戲人間,我又不是腦子有病天生喜歡玩感情,但是就是因為我是這樣一個絕情的怪物,所以不管別人對我有多好我都無動於衷。”

“我不是對你舊情複燃,也不是一邊和別人相愛一邊靠那一點點的不甘心或者愛而不得的執念來支撐著惦記你這麼多年,是我從頭到尾只愛過你一個人,這十年,從我看到你的第一眼起,每一天。”

“我的世界比你想象的還要小。”

金錚知道沈何啟喜歡他,而且很喜歡他。但她總是羞於表達,吝嗇吐露自己的心意,她從來沒有當著他的面親口承認過這一點,他雖沒有非要向她討一句喜歡,然而心裡終究是期待的。這一場告白來的毫無預兆,她的喜歡更遠超他所能想象,但這告白的時間和情景卻太刁鑽,他甚至不知道該為此作何反應才能夠平衡對她的失望和對她的心疼這兩種極端矛盾的情緒。

沉默著,像兩軍對峙。

金錚動動嘴唇,正要說話,手機在口袋裡“嗡嗡”地震起來。

雲同輝的電話。

吳森煜在金錚的看顧下受了傷,最後金錚還堅決不讓金錦動肇事的狗,雖然成功保下元寶,但也徹底惹怒了金錦,除卻小時候不懂事的打鬧,姐弟倆感情一直是羨煞旁人的好,弟控金錦頭一次對金錚翻臉,到最後是直接甩手走人的。

金錚原以為母親是接到姐姐的告狀前來興師問罪,再不濟也是來瞭解情況,沒料到母親還不知道吳森煜受傷,她打電話來是為了壓貼之事:“阿錚,你爸爸說這週六有空,你問問啟啟父母有沒有時間,可以的話這週六咱們兩家人一起吃頓飯把事情定下來。”

金錚聽到“你爸爸說這週六有空”就知道母親所謂何事,所以把手機從耳邊放下來開了擴音讓沈何啟也聽。

雲同輝說完,金錚沒有回應,只是看著沈何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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