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完全不帶現金也是不明智的。
普通人遇見持械搶劫者,還是讓他“拿”走二十美刀的價效比更高。
總比讓搶劫者毫無收穫,惱羞成怒地給自己來一發划算。
因此,很多人身上帶零錢,就是為了應付可能出現的“過路費”。
搶劫詹姆森的這位劫匪,戴著黑頭套搶劫,很有點有備而來的意思。
詹姆森的臉上一點傷都沒有,精神狀態也好的過頭,還能在那裡大呼小叫地娛樂,這就有點怪異了。
詹姆森猶豫了片刻才壓低聲音:“他踢了我屁股幾腳。”
路克挑挑眉:“你去檢查過了嗎?傷到什麼程度了?”
詹姆森尷尬地咳嗽了一聲:“酒店安保幫忙看了下,沒大問題。”
路克哦了一聲,也就不再追問。
顯然,那幾腳連皮肉傷都算不上,詹姆森也就當時疼一下。
點點頭,他說道:“好了,謝謝你的配合。案情要是有進展,我們會通知你的。”
詹姆森吃驚:“啊?這就完了?”
路克依然回以禮貌而平靜的微笑:“也要給我們時間去調查吧?畢竟洛杉磯還是很大的,治安也沒你們紐約好。”
詹姆森啞口無言。
他在紐約裝比習慣了,現在才發現,好像自己在這裡裝不了比。
誰讓他的慣用手段,在洛杉磯吃不開呢。
路克和賽琳娜重新出門,上車前看見不遠處一個黑人正在偷偷摸摸地撬一輛車的後備箱。
兩人對視一眼,無奈地走過去。
到了黑人身後兩米處,還是路克開口:“這位先生,你車鑰匙丟了嗎?需不需要我打個電話,幫你找警察來開啟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