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於說最後定性是故意傷害、防衛過當還是正當防衛,那就看後續檢察院和法院去定奪唄。
還有兩道程式,難道還能冤枉了誰?
這個說法一出,立刻就有不少人點頭同意。
倒是沒毛病。
如果真的是正當防衛,那檢察院審查之後完全可以做出不起訴的決定,又或者,到了法院之後,法院也能判決無罪嘛。
沒毛病!
不過老李卻旗幟鮮明地反對了。
“我不同意!”
老李猛地一拍桌子,霍然起身。
“立案?為什麼立案?憑什麼立案!”
老李表情嚴肅,話語鏗鏘。
“執法記錄儀影片拍得非常清楚,而且我出了現場之後,還詢問了目擊證人。”
“可以確定,當時是周鵬拿著一把鏈鎖,往林北腦袋上打,而且還大喊著‘幹.死.你’這種明顯具有威脅、恐嚇意味的話。”
他一邊說著,一邊用手比劃著周鵬當時的動作。
“在這種情況下,可以認為,林北的生命安全受到嚴重威脅。”
“他出於自保,進行了躲閃和回擊,出手時機也恰到好處,正是周鵬攻擊自己的時候。”
“這種行為,就是典型的標準的正當防衛啊,為什麼要立案!?”
“我們被詬病和稀泥的執法還少嗎?可這真的是我們願意看到的嗎,真的符合我們執法者的初衷嗎?”
老李洪亮的聲音在會議室內迴響。
不少人面露沉思之色。
低下頭,陷入了深深的思考。
和稀泥......
誰喜歡和稀泥?
沒有人喜歡和稀泥。
顯然還是公正執法,嚴格以事實為基礎,以法律為準繩,這樣才最合理也最爽。
可有時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