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刺客兄弟會的單方面行為,鳳凰社表示強烈憤慨……”
正如顧白所想的一樣,不過半天時間,論壇上,因為加勒特擅自帶艾芙莉進入地下酒吧的行為,刺客兄弟會與鳳凰社之間的嘴炮撕逼大戰便開始了。
當然,更準確的來說,是刺客兄弟會與鳳凰社及其多個小組織之間的撕逼開始了。
因為,這個地下酒吧,從一開始就並非鳳凰社所獨有,而是由鳳凰社主導,包括刺客兄弟會等多個組織在內共同構建出來的。
道理很簡單,一個供其他玩家聚會的場所,會造成多大的隱性影響力和財富呢?
誰都清楚。
所以,在《新生》裡,任何一個玩家聚會場所都必然是由多個組織共同經營打理的。
商貿歸商貿組織,暗殺歸暗殺組織,政壇交流歸政治組織……各歸各的,鳳凰社在其中只起到一箇中介作用,以最大程度上的防止某個組織的做大。
所以,當刺客兄弟會與鳳凰社開始了嘴炮戰爭時,鳳凰社拉來的人馬,可謂人多勢眾,輕易就用口水把刺客兄弟會給淹沒了。
但是,刺客兄弟會很快就給出了一個足夠站得住腳的理由與依據。
“在合作協議當中,並未強制規定npc不得進入地下酒吧,相反,在《後續合作方針條例》的第三章第十二條當中,有著明確說法:‘為促進玩家與npc之間的關係,可以令值得信賴的npc進入到玩家聚會場所當中,以實現更大程度上的實現玩家與npc之間的聯合。’”
此言一出,眾人啞然。
確實,在最開始。考慮到酒吧不太可能一直都由玩家構成,應該想著在合適的時候加入部分npc,所以。其實從來沒有過不允許npc進入酒吧的規定,相反。反而有鼓勵的意思。
但誰知道,隨著人員的增多,地下酒吧反而真的就這麼成了純玩家的聚集地。
後來,這件事也就漸漸被遺忘了,畢竟大家都各有各的事情,就算智力再高,又有再多科技物品輔助,也難免在有些事情上有所疏漏。
但是……
現在這一點被刺客兄弟會給直接說了出來。那麼也就意味著,鳳凰社所認為的“無理行為”,一下就變成了事先早已協商好的合理行為。
於是乎,鳳凰社開始大談“事實與契約變化”,力圖透過世事時移的道理,來說明那條協商條例的不合理性,而刺客兄弟會,則一直死守著條例,堅持其合理性。
於是……最終還是演變成了一場論壇嘴炮事件。
對此,壇友的看法也是出現了兩極分化的現象。
有人認為讓npc進入玩家匯聚場所。雖然符合條例,卻不合事實情況,應該是刺客兄弟會的錯誤。
但也有人認為。npc進入玩家匯聚場所,是不可違逆的大勢所趨,有著其合理性,不應被指責。
於是乎……
壇友之間也開始了互撕行動。
“不通知其他玩家,直接把npc帶到玩家聚集地,無論如何,這也太過份了吧?”
“地下酒吧本來就有刺客兄弟會的一部分,按照權利分割來說,刺客兄弟會是有權帶任何一個人進入到地下酒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