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吃過人肉,但不是我相公,”女人走在路上時說,“是有人死在我家門口的,就跟剛剛那個矮窩瓜長得差不多,而且品行也一個樣!老孃早就看他不順眼了,得虧老天有眼讓他摔在石頭上磕死了!”
女人叼了一根狗尾巴草在嘴裡,“那時候蓮月快五歲了,村裡全部喊我兒怪胎,老在我家門口畫些看不懂的符號,也不把東西賣給我!老孃也不是沒吃過石子兒,但是真的快餓死了!”
“所以我把人生吃了!”她“嘔”了一聲,“就一口,沒嚥下去,呸!惡心死了!老孃發誓以後就算餓死,也不吃這些人的肉!”
“為什麼叫蓮月呢?”陳會安早就習慣了她這副裝作兇狠的樣子,保護自己的皮套罷了。
“喂!聽我說這麼多!你不害怕?”
“你都發誓了,我怕什麼?”陳會安聳聳肩,看見女人那雞毛一般的發型,灰土色的臉,“為什麼叫蓮月呢?”
“好聽啊!你管老孃!”
沒人再說話。
“好吧!我告訴你!”
女人懷上孩子的時候,是開心的。
女人一直沒把孩子生下來時,是疑惑的,焦慮的,害怕的。
女人終於把這累贅生下來時,是輕松的,焦慮的,害怕的。
沒有人愛怪胎,這個母親似乎也是這樣想的——至少在相公死後的一段時間裡,一直保持這這個想法。她討厭這個孩子,不是他,他們一家至少也會被當作正常人對待。
於是乎,殺掉這個累贅,是最好的安排。
所以女人披著白布心急如焚地走在路上時,腦袋裡都一直是如何處置這個孩子的方法。
一個燥熱的夏天,一個燥熱的夜晚,天上卻掛著不那麼燥熱的月亮,湖邊卻生著不那麼燥熱的蓮花。
或許,殺掉這個孩子,是個錯誤的……舉動?
“喂!累贅!”她回到家,拍醒孩子,入稀米,加熱水,調至合適溫度用小勺喂給嬰兒。這孩子醒了不哭也不鬧,還蠻乖的,畢竟是自己懷了這麼久才生下來的,女人想到這兒,突然自豪起來,佩服起自己的毅力。
一個燥熱的夏天,一個燥熱的夜晚,天上卻掛著不那麼燥熱的月亮,湖邊卻生著不那麼燥熱的蓮花。
哪有孩子沒有姓名呢?
你說是吧。
蓮月。
我連日連月連年生下來的寶貝啊。
陳會安直到現在回憶起女人的說這件事的模樣時,都是心軟的,那是他從來沒見過的溫柔面貌,就算經歷很多奇怪事,被很多人看不起之後,也能擁有的溫柔面貌。
說起為什麼發現他的血可以破開蓮月的嬰孩體,是下一章的事兒了。
哦,對了,這個女人叫師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