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火藥一樣,這起目擊證人幾乎滿江面的案件事實早已板上釘了釘。
由於程家那裡的賠償終歸是要從高家身上出來的,所以官府便開始料理起了賠償事宜。
官府拿了程紫玉最早羅列下的失物清單,跑了荊溪,鎮江等地。
他們找到了不少證人,就連鎮江碼頭的一位顏姓官員也出來給作了證。
證人們眾口一詞,都強調程紫玉帶了厚厚的銀票,整箱的現銀,十幾套金閃閃的首飾還有大量的貨物。總價值的確至少有五六萬兩銀子。他們都是親眼所見,絕無欺瞞!
而這個時候,蜀地林夫人那邊也氣勢洶洶找來了。
他們的管事表示也要狀告高家。說高家不但害他們貨物受損,還打著他們林家的名頭做那違禁之事,有辱林家的名聲,更是晦氣壞了林夫人大壽的意頭。他們也要求高家賠付損失!
此外,高家的管事氣勢十足地表態,程四娘原本是要前往蜀地與林家等商戶進行一次合作,一齊開立一批陶品分號的。
由於高家事件的發生,使得程紫玉未能成行,結果他們的所有準備都泡湯,約談的買家和商戶也都只能遣散和安撫,從而造成了他們的極大損失。這筆銀子必須從高家頭上出!
最後,林家管事甩出了一張他們早已編造好的清單,上面詳細羅列了所有損失。僅僅單子上的一條條,加起來總計就約有五千多兩銀子。
江西衙門與林夫人有交情,全力幫著林家爭取權益。
而兩江衙門為了維護本地商戶利益以搏一個好名聲,自然是站在了程家的一邊。再加上有程翾的打點,他們對待高家,更是半點不留情面。
在他們看來,既是鹽商,自然最不缺的就是銀子。反正最後也是充公,此刻不如賣個人情。
官府很有默契,幾乎是一邊倒地幫著搜刮高家。
高家正等著朝廷定罪,但這賠償卻跑不了。
定價很快就出來了。
程紫玉那裡,最後獲得了數額總計高達六萬兩銀子的賠償,至於林夫人的賠償數額,也達到了五千兩銀子……
幾日後,高家的判決下來了。
高家的男主子都只一個字:斬!旁親流放,女眷為奴!鹽引收回,高家的所有家產悉數充入國庫……
這個結果,與上一世一模一樣。
唯一不同的,是這一世的高家再沒有了程家陪葬!
程紫玉站在了山頭,笑得絢爛。
高家純屬是自作孽,她不愧疚!
而能叫程家置身事外,她已經很滿足了。
最大的遺憾,就是沒有抓到一丁點高家靠山的把柄。就連對方是何方神聖的猜測她也沒有!
她始終不知,程顥被引入了局中,只是高家選擇中的一個偶然,還是高家靠山對程家謀劃中的一個環節。
這一世,她即便能躲開朱四,是不是就能躲開被謀算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