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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三郎藉著酒氣,大聲道:“好!好!看蘅表妹的字,倒比靜之的字勝上幾分。”
陳蘊拼命揉著眼睛,一定是看錯了,他可記得三年前,自家妹妹的字也只能勉強一瞧。陳蘅毀容後,大門不出,二門不邁,除了給母親晨昏定省,素日他們兄妹很難碰面,近來兄妹見面次數多,還是陳蘅被拒婚之後的事。
莫氏見三兄、侄兒們都盯著案上失神,起身過來,待看清桌上的字大吃一驚,“這……這真是阿蘅的字?”
莫三舅不解地道:“妹妹也沒見過?”
莫氏見過,她上次見到陳蘅的字還是半年前,之後就說陳蘅要出閣,拘著她在府裡學規矩,像他們這樣的人家,又不是真要女兒繡嫁妝,不過是嫁妝好了,留個線頭,讓她裝裝樣子繡兩針再剪掉線頭,就算是她自己繡的。
陳蘅看到眾人的錯愕、吃驚,很是懊悔露了真工夫。前世時,她嫁給夏候滔,打理陪嫁店鋪、田莊自有低下的人,最初半年夏候滔在身邊,在他封了郡王爵後,他學了三皇子、二皇子,徵戰沙場,一年在府中也住不了一兩月。
她每日吃了喝,喝了睡,百般無聊,只得練字、抄經書,藉此打發時間。
她成親數年,不曾有孕,這時間就更多了。
因她毀容後,就少參加宴會,生怕旁人笑話她醜,所以就閉在家裡練字。
只是,夏候滔從未認真看過她的字,也從未認真看過她的棋藝,甚至沒有安靜聽過她彈一支琴曲。
寂寞的女人,總得打事情打發自己的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