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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楚國公主?
魏甲的笑容爬滿臉上,賭贏了,賭贏了,這把賺大了呀!
這可是才五歲的上卿,要是他能憑著 之前的仗義執言得了人家青眼,甚至當上人家新父,那豈不是,那豈不是……
他的呼吸越發急促,面色都有些發紅。
趙大娘臉上先是一喜,旋即就是一僵,喜的是人家走運上岸了,她家就不用被連坐了。
僵的是她此前急匆匆跳出來的行為看起來實在太得罪人了。
人家如今已是上卿,但凡楚昭要為她娘出氣,拿捏起他們這種庶民黔首就是手拿把掐的事。
趙大娘越想越愁,撲通一聲就對著楚昭跪下了:
“冒犯大人,是民婦有眼無珠,民婦一人做事一人當,還請大人放過為難我的家人。”
楚昭避過趙大娘跪的方向:“大娘說笑了,你不曾出言辱罵於我,算什麼冒犯。
既然夠不上大秦律裡頭侮辱官員的標準,我如何能為難你?
只是大秦律裡還有一條,誣告乃反坐之罪,你可知?”
趙大娘臉色更難看了,她要是不知道她剛剛就不會認慫了。
這條律令的意思是舉報的東西若是不真實,那麼舉報人就要自己承擔與所舉報內容相同的罪責。
畢竟此時取證艱難,若是不這般加以威懾限制,光是各類攻擊仇敵的舉報信就能淹沒管理桌案。
趙大娘若只是以天幕為由舉報,而官府不認可天幕是楚昭謀反證據的說法。
那趙大娘的行徑就算不得誣告,只能算是告不實。
告不實雖也要受罰,卻比誣告要輕得多,因為它意味著舉報人沒有陷害他人的主觀故意。
可偏偏趙大娘畫蛇添足,想著得罪都得罪了,不如就做得實一些,於是拿自己當人證,假裝說什麼聽見過叔寧怨怪陛下。
上卿的娘不可能也不可以對陛下有怨言,那就只能判定是趙大娘作偽證了。
趙大娘舉目四望,只見魏甲滿臉得意,裡正欲言又止,其他人的目光皆是躲躲閃閃不敢看她,包括那一直躲在後頭由著她在前面沖鋒陷陣的丈夫。
唯一對她有同情不忍之色的,竟然是前不久剛被她汙衊完的叔寧。
她家親戚多,她丈夫總哄著她,她在鄉裡也頗有幾分影響力,如今怎麼就淪落到只剩個外人同情的地步了呢?
一時間又覺得大家這是鐵了心要拿她當楚昭母女立威的禮物,又覺得自己這一生不值當,不免悲從中來。
她本是想為家人尋一條活路,哪能自己又把家人送上死路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