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撫好了對方,才不至於鬧到衙門裡,反而給了衙門裡某些凶神惡煞,侵吞家業、闔族滅門的藉口。
再後來,這樁案子漸漸隨著時間的流逝,不再有人關注。
但當時楊家問斬的那些人口,那流淌了滿地的鮮血,卻讓整個花枝縣人,乃至於花枝縣相鄰的幾個縣,都沉默了好幾個月。
聽說楊家人闔族蒙冤入獄後,那“跳河自盡”的小媳婦兒的孃家人,也決定不再告,全家連夜搬走了。
至於這家人到底是真的搬走了,還是發生了別的什麼事……
夏金花不敢問,夏大郎也不敢說。
夏大郎跟戴父提起這個案子,就是明明白白地告訴他,若是不能好聚好散,雙方的結局恐怕都不怎麼樣。
但夏家對金花愛若珍寶,戴三郎又做出了這種獸行,若是告到衙門裡,重刑之下,戴三郎絕不會不招,而這種違背倫理的大罪,即便戴家人肯使錢,也絕不會判得太輕。
更何況,若是衙門枉法,夏家人也不會善罷甘休。
這樣下去,說不定花枝縣的楊家滅門慘案,就會在戴家重演。
戴家雖然有些拉拉雜雜的遠房親戚,但真遇到事能為他們豁出命來的,怕是也不多。
論家族人口,不算大戶,論權勢地位,也沒什麼依仗。只不過有些省吃儉用、機緣巧合得來的資財,有些慢慢積攢起來的田地……
這不恰好是那上等的肥羊?
戴父被夏大郎的分析,驚出來一身冷汗。
仔細想想,便知道夏大郎說得不錯。
自家人沒什麼依仗,在鄉下做個土財主也就罷了,這若是入了衙門的眼,豈不是送上門去任人宰割麼?
與闔家滅門,財產盡失相比,僅僅透過和離,送還嫁妝,保守秘密,就能免去兒子的牢獄之災,已經是自家佔了大便宜了!
戴父想清楚了,便約束了家裡人,給他們充分說明了事情的嚴重性。
還重點承諾了戴三郎,若是他能老老實實貓在家裡,不要對任何人透露自己做過的醜事,就再給他娶一房溫柔美麗的媳婦兒,而且絕對不會是像金花這樣“不賢惠”的。
戴三郎紅著臉,點頭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