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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四章 :保質期 (2 / 3)

意思是說,當馬林接手任何一起案件之後,他便會像防腐藥水消滅掉一切細菌和微生物那樣對待有可能遺漏的任何微小線索,並且用最快的速度將他們消滅掉。

這就是馬林,他的背景有點傳奇,可他的年齡還不到四十歲。

協助過馬林辦案的同事曾經這樣形容過馬林辦案子,需要打一個比方,把破獲一起案件比作進入地道裡去找一件東西。

地道裡黑得伸手不見五指,而且到處都是岔路和陷阱,沒有照明工具是沒辦法移動的。

意思是說,進地道之前必須先要準備好照明工具,照明工具有的是,手電筒、油燈、火把、蠟燭等等,可是馬林卻不選擇這些人們通常都能夠在第一時間想到的工具,而他,卻要發明一種全新的工具或者說是一種另類的照明方式,他會選用一面鏡子,以非常精妙的角度把地面上的陽光折射到漆黑的地道裡,從而藉助折射進來的陽光透過一處處岔路,避開了一個個陷阱。

可以說,馬林每一次辦案子,都是一種全新的嘗試,因為沒有套路,所以別人認為他的辦案手段相當神秘,似乎他冥冥地有種通靈的本領,使得馬林總是能夠憑直覺選擇正確的路線前行。

不管如何去評判馬林這個人,他總歸都是神秘的,和他接手的那些神秘案件一樣神秘。

……

接手“鬼槍”案件的第一天,馬林就想到了一個計謀,一個有些另類有些欺騙性質的計謀。

對於一般的案件或是普通的匪徒應該是管用的,但對於持有“鬼槍”的慣犯就不見得管用了。

不過馬林不妄想第一個計謀就可以引蛇出洞,他更希望可以挑撥一下隱藏多年的那個持有“鬼槍”的慣犯。

因為目前實在是沒有半點線索可查,只能做點什麼用以投石問路,希望投出去的石頭可以讓靈敏的警方嗅到一些什麼蛛絲馬跡。

從專家口中得知,樣品是一種液體,被有機玻璃和金屬支架固定安裝在箱子內部。

馬林安排媒體通知民眾,說那個液體樣本是存在保質期的,保質期為十天,十天一過,假如沒有得到很好的處理,樣本將失去價值。

所以,警方懸賞100元人民幣,只要樣本可以完好的歸還給警方,警方便不會追究其責任。

之所以要這樣做,馬林認為搶走樣本的慣犯應該是為了圖財,因為罪犯在2005年11月就曾經從銀行中劫走60餘萬元,所以馬林以及警隊的人都認為“鬼槍”的持有者應該是個圖財的罪犯。

這就是馬林的計謀,他已經把該計謀上報有關領導,目前尚未得到上峰的認可。

樣品被劫後第四天,馬林接手此案的第三天,“鬼槍”依然杳無音訊,絕望的陰影開始盤踞在涉案人員的心頭,並且正在不斷深紮。

就在這一天傍晚,馬林的提議終於被上峰批準,因此,西裡海市有關部門同意將偵破工作擴大乃至有所公開,在這之前,“鬼槍”案件一直是秘密的存在著。

轉天一早,《西裡海市日報》以醒目的版面,刊登了一則《尋物啟事》,並作電視電臺廣播,大致的內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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