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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你眼光挑,我幫你弄了點你可能喜歡的東西。”嚴朝宗背過身去試皮帶,臉上的笑就沒停過。
“啥?”
“等會兒你就知道了。”
“哦。”宋恩禮見他試過皮帶又收回袋子裡,不免好奇,“大叔你幹啥不用?不喜歡嗎?”
“不是,你想第一個用心給我送禮物的人,每一件我都想留著作紀念。”
宋恩禮聽著莫名心酸。
身處高位,身邊少不得巴結的人,送禮的肯定少不了,可的確也是,都是利益往來,又有哪個是真心的。
再說嚴朝宗,她還真沒聽他說起過他的家人親人,從來都是孤零零一個人,他的生活看上去過分簡單,小院裡更沒有任何這些人留下的痕跡。
宋恩禮在想,他會不會也跟她一樣,在這個世界上孑然一身。
只是她比他幸運,她現在有蕭和平,有王秀英,有蕭家王家的親人。
“以後我會一直給你買,所以不要留著做紀念。”宋恩禮拿走他手上的牛皮紙袋子,把皮帶重新拆出來,“給,繫上它,以後缺啥給我說,我送你。”
嚴朝宗笑她,“就你那二三十塊的工資?楊有祿給你開了多少錢,二十七還是三十二?”
“三十二。”宋恩禮撅噘嘴,“三十二咋了,好些人還沒三十二嘞,養活我自己絕對沒問題。”
“還得省錢給我買禮物?”
“對,省錢給你買禮物,所以你一定要記著我的好,以後上刀山下火海就靠你了。”
“得,活了這麼些年總算找到人生目標了,為了未來幾十年的禮物啊,我也一定得記著。”嚴朝宗繫好皮帶,低頭一看。
到底是心上人送的,就是好看。
只是若他知道他這心上人姑娘今天一天花了幾大千買東西,而不是茶幾上這幾十塊錢的煙酒皮帶,且大頭全是蕭和平的,不知道還能不能笑得這麼高興。
晚上約好了同曹書記的飯局,為了表示重視,宋恩禮出發前特地洗了個澡,等她穿著浴袍從浴室出來,嚴朝宗幫她弄來的東西已經送到。
兩名酒店服務員推著小推車進來,上面蓋著的棉布一掀開,底下全是布匹,確切的說全是綢緞,各種各樣的顏色。
宋恩禮數了下,正好七匹,第一百貨裡一尺絲綢最便宜的也要七八塊,貴的十幾塊都有,這麼多綢緞,少說也得好幾千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