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啊,睿睿一直護著你!”趙國昌終於找到了話頭,搶著開了口。
袁藝一個眼刀子甩了過去,趙國昌只覺得脊背上一涼,不知道為什麼,總感覺他外甥女剛才那記眼刀充滿了殺氣。
“他為什麼不說?沒長嘴?啞巴了?我逼他保密了?明明是他自己慫不敢說,怎麼就變成袒護我了?講義氣?我也是見了鬼了。”
“趙睿!你說啊,你為什麼不說?把頭抬起來!既然你們老師都看清楚我了,連我臉紅著離開都看到了,你拿個照片不就行了?我們家全家福你沒有?你問我有什麼用?你手機裡……手機沒照片你不會回家去拿啊!照片裡,有你們一家子我們一家子還有外婆和小舅舅他們,老師傻子嗎?傳統全家福是不認識還是怎麼了?用得著你解釋那麼多嗎?再說你爸也在啊,他不能給你作證?他認不出我是他外甥女?瞎還是傻?”
袁藝都驚呆了,被大舅一家人的智商給驚呆了。
不過想想也正常,她媽也經常缺少急智。猶記得上輩子還沒發達時,她跟她媽出去旅遊,回來時買不到火車票,她媽差點兒沒崩潰了,只覺得回不了家了,她要曠工了袁藝要逃課了,真的險些在售票大廳裡哭出來。於是,她買了站臺票,跟她媽一起上了火車。本來是想等到火車開了,再去補票的,可她媽那叫一個慫啊,嚇得只差沒在臉上寫上一行字——來抓我啊!
關鍵是,她打算補票的,完全沒想過要省這個錢。
退一萬步說,逃票不是犯罪,被抓到了最多也就是一罰三,不會把人轟下火車的。再一個,哪怕真的就弄下去了,單位可以請假,學校也可以的,兩邊都不會輕易開除人的,心理素質能不能好一點啊!
慫成這樣,也真是夠夠了!!
“還有啊,你沒早戀你不能跟老師明著說?假如今天不是我呢?是另外一個女生認錯人了,真的是誤會呢,你怎麼辦?你沒早戀啊,你詛咒發誓啊!你跟你老師說,假如你要是早戀了,你就出門被車撞死!反正你又沒做過,你怕什麼?”
“膽子大一點,說明白啊,跟他鬧啊,舉證本來就是訴訟方提供的啊!你被告啊,你舉證個鬼啊!沒證據瞎胡說,可以告他誹謗罪的!還人民教師呢,就看了那麼一眼,定給人罪了?他那麼能耐,還當什麼老師?去當最高人民法院的院長啊!國家太需要他這種人才了,有了他何愁沒有冤假錯案!”
袁藝為什麼能發財?
因為她夠更不要臉,因為她夠豁得出去,因為她總能發現別人看不到的盲點,因為她的道德底線基本上已經低到跟法律持平了。
換言之,她懂法,她也不會觸發法律,可法外之地,她是完全不在乎的。
亦如之前,不也是她提議班上的同學們去人才市場僱傭爸媽的?她總能想到別人想不到的“好”主意,同時她的心理素質很過硬,只有她把別人逼死,沒有別人逼死她的道理。
呃,除了趙秋萍。
母上大人啊!!
仔細想想,連皇帝都拿太後沒辦法,她就算能艹天艹地艹空氣,怕媽也不是什麼丟人的事情。
當然,她能成功光靠這些肯定是不夠的,同時她也護短,自己人和外人分得異常清楚,在沒有觸犯法律的前提下,她是永遠幫親不幫理的。她的下屬形容她,是一個恩怨分明的人,並且對忠心耿耿的手下掏心掏肺。
不過,恩怨分明這個詞吧,真的不是個褒義詞。
有恩必報,睚眥必報。
“我摸著我的良心說,昨天晚上我是故意坑你來著,我報仇啊!可我也沒想到後果會這麼嚴重,因為我大大的高估了你……們的智商。回家去拿照片啊!全家福啊!去啊!還待在這裡幹什麼呢?再晚一點,市一中的晚自習要開始了,還是你們打算在我家吃了飯再走啊?”
趙國昌一個激靈,感覺特別像是發生了觸電事故,關鍵是,他哆嗦了一下後,又不動了。
袁藝再度驚呆了。
“不是……真打算留在我家吃飯呢?還是非要我跟著你們跑一趟?這個邏輯你們是理不順嗎?我打個比方,我哥他真的早戀了,然後他告訴老師,跟他在一起的女孩子是他表妹我,我呢,因為護短,我說是的是的沒錯就是我。老師能信?”
“所以你們昨天晚上根本就不需要打那一通電話,畫蛇添足啊!物證不比人證來得更有說服力?人是能說謊的,證據也能?還非要我去當面對質,真是夠了!”
趙國昌兩眼已經開始發直了,半晌才說:“那你去了不是更好嗎?再說,你昨晚是汙衊睿睿了,你還說人家老師是誹謗罪,那你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