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這樣,一個上午騎士小隊一路橫推,沒有遇到一隻魔獸,但獵殺了大批野獸。到了一定數量,就把野獸屍體捆在一起,懸掛在樹上——這樣可以隔絕大部分野獸偷吃屍體。
小鎮不缺食物。
這些野味,一部分會醃製、熏製,作為城堡存糧;一部分會分發給屬下,以及屬下的家屬,籠絡人心。
剩下實在吃不掉的,會在海鮮鋪售賣,海鮮鋪是城堡的產業,旨在為領民提供海鮮——野味價格李斯特已經確定好,定價只比黑麵包稍稍貴一點。讓小鎮居民,都能嚐嚐荊棘嶺的野味。
算是領主贈與的福利。
李斯特是個好人,他一直這麼自認為。
領民也這麼認為,從沒有哪位領主,如此優待自己的農奴們。
午餐就在荊棘嶺中燒烤野味,扈從騎士有帶來食物的調料,清洗乾淨後,撒上調料,串在棍子上,就地燒烤。
火焰很快將野獸肉燒烤得裡嫩外焦。
香味散發,令人食指大動,也成功吸引了附近的野獸靠過來,然後成為扈從騎士們練劍的物件——這一個上午,扈從騎士們的劍術飛快上漲,實戰經驗讓他們迅速成長,不再慌亂,不再慌手慌腳。
“南邊的荊棘嶺,大概需要三天時間,將它徹底翻找一遍。難免會有漏網之魚,在森林裡找不到食物,它們很可能向鮮花鎮流竄。”馬庫斯一邊吃著烤肉,一邊分析作戰帶來的後果。
李斯特沒有讓扈從騎士幫忙烤肉。
他自己烤了一隻獐子腿,用匕首將肉切開裂口,撒上調料,再多刷幾層油。大火燒烤,將表皮烤得金黃,油和調料完全滲入肉質之中。
這份手藝,在城堡裡就試驗過幾次,非常不錯——貴族不進廚房,但在野外,自己動手燒烤卻十分常見,畢竟,烤肉屬於高雅樂趣。
“我臨出發前,就已經吩咐過高爾泰老師,小鎮居民近期如無必要,不要輕易出門,出門幹活也要結伴而行。等度過這一段時間,伐木隊將荊棘嶺所有木材砍掉,鮮花鎮將會徹底無憂。”
用匕首,捅了捅獐子腿。
感覺肉已經烤足夠熟。
吹了吹金黃的表皮,輕輕咬上一口,彷彿在咬脆皮餅乾,皮已經嘎嘣脆。肉也爛熟,很容易就撕開,香氣伴隨著滾燙,在舌頭上面綻放。太燙,讓李斯特想要吐出來,又捨不得,太香。
一邊呼氣一邊將肉吃下去。
“美味!”
他在心裡,狠狠地誇獎了自己。
一隻獐子腿,啃了一半,才想起來,自己應該多觀察周圍,有沒有魔獸潛伏。這一施展魔力之眼,頓時發現,在篝火左前方位置,赫然有一隻黃色魔力組成的暴土狗——如果不是抖森就依偎在他腿邊,他都要以為,那是抖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