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斯特決定這段時間,就耗在荊棘之中了。
他對外宣傳是要清剿荊棘嶺的魔獸,事實也的確準備清剿,但最本質的目的,是搶到那枚血脈果實。
地毯式搜尋必不可少。
“所有能獵殺的野獸,全都獵殺乾淨,荊棘林註定要被砍光,野獸沒有留著的必要!”馬庫斯是騎士小隊的指揮者。
他大聲的呵斥著扈從騎士們:“韋恩、埃文,你們兩個連鬥氣都練不出來的笨蛋,負責收斂野獸的屍體,將它們堆積在一起,懸掛在樹上,明白嗎!我們回去的時候,要把這些食物全都帶走!”
這是絕戶之計。
在李斯特的規劃中,荊棘嶺除了野果樹可以保留,其它樹木全部砍光。不僅魔獸殺光,野獸也全部殺光,將來這裡都要開闢為農田,石頭全部開採出去修路,木材全部用於蓋房和燒火。
保護環境什麼的,不存在。
李斯特手按紅血劍柄,瞳孔時不時就會變成旋轉的漩渦,施展魔力之眼觀察潛伏中魔獸的位置。
這是他剿滅荊棘嶺魔獸的最大依仗。
馬庫斯雖然不知道李斯特會魔力之眼這樣神秘的鬥氣秘技,但他隱約猜測到,李斯特擁有看穿魔力的能力——出身鬱金香家族的領主,有一些秘密手段,再正常不過——故此同樣信心十足。
抖森大概是最天不怕地不怕的,它第一次來荊棘嶺,整個狗都興奮的顫抖,前竄後跳,不亦樂乎。
“抖森,安靜!”
李斯特輕喚。
魔力之眼的視野中。
抖森是黃色的,馬庫斯是青色的,其他扈從騎士都是灰白色的模糊鬥氣,還沒展現出鬥氣的屬性。
悉悉索索。
草叢中跳出一隻野兔。
馬庫斯沒有動,一名練出鬥氣的扈從騎士,猛地夾馬衝鋒,長劍輕刺,就將這種野兔刺死。
動作一氣呵成,有鬥氣輔助,再加上騎士課程的不斷操練,只有十二歲的少年扈從,已經身手矯健,遠超成年人。
長劍抖動,野兔屍體被拋到隊伍後面。
還沒練出鬥氣的韋恩,慌忙接住野兔屍體,抽出一根繩子,將野兔雙腳捆起來,墜在馬後。
馬後已經懸掛好幾只小動物屍體,最大的一隻是獐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