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說孫宏德會不會網開一面,免了南下巴蜀的過稅?”
“啊?”
秦妙娘一驚,“向南的過稅?好像往南的官道就沒有交過稅的啊?”
“嘿嘿。”吳寧賊賊地一笑,“以後就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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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寧所說的過稅,在外人聽來有些雲裡霧裡,可是唐人聽了,卻是一聽便知。
這涉及到大唐的稅制,還有大唐最重要的兩條商路之一。
大唐的商稅實行兩稅制,即“住稅”和“過稅”。
所謂住稅,就是市坊固定商家的日常徵稅:“居者市繁,謂之住稅,每千錢算三十。”
也就是說,按照所售貨物的價值,徵收百分之三的市集營業稅。
而過稅,就是過路稅錢。
一般官府於官道設所,也是按照貨物流通的價值:“行者齎貨,謂之過稅,每千錢算二十。”也就是百分之二。
當然,也有“走私”的,就是不走官道稅所,私運貨物,但是朝廷也不是吃素的,防著你這一手呢。
別被抓到,“販繁而不由官路者罪之。有官須者十取其一,謂之抽稅”,這一點還是很人性化的,沒全沒收,但要抽高額稅率,百分之十。
你想走官道,但是瞞報貨物價格也不行。
“有敢藏匿物貨,為官司所捕獲,沒其三分之一,以其半異捕者。”
思意就是,你瞞報多少,其三分之一就歸官府了,二分之一則是獎勵舉報之人。
再加上,唐代不施行食鹽官營,也就是把鹽的經營權交給了民間。所以,歷代私鹽走私的問題,在大唐是不存在的。
商稅又低,也就沒什麼人冒著犯法的風險走私了。
大家都遵紀守法,走官道交過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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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大唐兩條最重要的商路,一條是聯通黃河、長江的京杭大運河由南向北的水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