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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說了嗎?有人在玉珍樓裡吃出了手指,又有人在醉仙樓裡吃出了腳趾。吃出手指的是梁王府的王妃,吃出腳趾的是雲中樓。烏王妃善妒,氣死王妃,鞭死小妾。吃出腳趾的是大盜雲中樓,這雲中樓十分厲害,長安城裡多少達官貴人的家都被他關顧過,他唯一的缺點便是愛炫耀,總戴著自己偷來的東西到處炫耀、騙吃騙喝。這烏王妃佔了一個‘妒’字,雲中樓佔了一個‘盜’字。第一次是‘一’根,第二次是‘二’根,這是不是意味著是一種順序呢?這貪與盜不都是佛法十惡中的之二嗎?應是有人看不慣他們所為,替天行道的。”
“王兄高見,這般說來,還有第三個了?”
“這可不是我的高見,是大理寺裡傳出來的話。”
一時間,整個長安城議論紛紛。而那妖怪吃人的傳說,也傳得越來越厲害了。
甚至有人說,這些妖怪,就藏在長安城的各大酒樓裡,將吃剩下的東西扔在後廚裡,被廚工門不小心包進去的。這些大酒樓的廚工,一般天沒亮就起來幹活了,沒看清做出這樣的事也是可能的。
大理寺中。
“我覺得有以下幾種可能。”李修玉道,“第一種,如百姓所言,作案人是為了替天行道,惡心惡心烏王妃和雲中樓,那手指和腳趾可以從任意屍體上割下來的。烏王妃是貪,雲州樓是盜,再之後就是淫了。”
“第二種可能,長安有三大酒樓,除玉珍樓和醉仙樓之外便是福春樓了。聽說這兩日玉珍樓和醉仙樓都是門可羅雀,唯有福春樓客滿座。這般看來,得利便是福春樓了。”
“第三種可能,碎屍混入酒樓,令天下人啖其血肉,其中必定懷著深仇大恨,可能因宿仇而仇殺。”
衛諺正對著高堂之上掛著的牌匾,雙手負在身後。他穿著紫金色的官服,背上花團錦簇,卻顯出一股冷厲的氣息來。
李修玉瞧著二郎腿坐在椅子上,將手裡的兩份名單都要瞧破了,依舊沒有瞧出什麼破綻來。
“這兩份名單,一份是玉珍樓的掌櫃給我的,另一份是醉仙樓的掌櫃給我的,都是可能在糕點裡動手腳的人。這兇手,就該是這名單裡重合的人。但是我看了好幾遍了,卻連個相似的名字都沒有。”李修玉揉著看地發酸的眼睛道。
“大人,莫不是這掌櫃的做賊心虛,給了我一份假名單?”李修玉從椅子上跳了上來,皺著眉頭道。
衛諺露出一個笑:“掌櫃為何要給你假名單?”
他的笑莫名幾分冷意,李修玉洩了一口氣,重新在椅子上坐下。
衛諺拿起卷宗:“手指連根剁下,指長一寸三,指甲脫落,第一個指節內側有一顆痣,指腹有繭,其餘肌膚細膩。女子,看骨骼年紀,十五到二十歲之間,擅琴類管樂……腳趾無繭,不是販夫走卒之類,否則必定腳上生繭。看切口血液噴射狀,當是死後才被切下的。”
“大人,您說這腳趾和手指會不會是同一人?”李修玉看著那擺放在桌子上的手指和腳趾,腦海中閃過一道光,有些激動道,“城北有義莊,這些手指和腳趾會不會來自那處?”
李修玉話音剛落,一個黑衣男子便落在了他們的面前,那黑衣男子生得文修俊雅,卻帶著一股冷氣,一看便不是好相與的。
“阿牛。”李修玉叫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