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山明側頭看了許久薛簡平靜的眉眼,而後慢慢收回了目光。
薛簡的手機螢幕不停的亮起又熄滅,他蹙著眉拿起來看了一眼,忍不住從喉嚨中發出了一聲冷笑。
厲文謙惡心人也是真會挑日子。
專門選在今天,開始老生常談的提起了他們的那兩年。
他們的相識,他們的相知,還有相愛。
其實他們的故事挺老套的。
薛簡,一個初中就輟學,到處打工謀生的孤兒,終於年滿十八歲,找到了人生第一份能賺“很多錢”的工作。
在酒吧當歌手。
他沒什麼太好的唱功,只是音色幹淨青澀,穿著皮衣皮褲,耳朵上貼滿水鑽,站在舞臺上賣著力氣,看起來也算動人。
觀眾願意為他的美貌買賬。
薛簡唱完最後一首歌以後,會跪在舞池裡,脫下自己的上衣,露出半身薄肌。
男男女女都在瘋狂的尖叫,圍在舞池的邊緣,往他的身上和衣服裡塞錢,手指劃過他身上的每一寸,薛簡會露出那種足以傾倒眾生的表情,又魅惑又無辜,又純情又有種美而自知的得意。
那個時候,他就叫joy了,酒吧老闆給他取的名字,他很喜歡。
他相信自己能帶給人joy。
你沒法指望一個,沒上過幾天學,家庭教育和學校教育同時缺失的孩子,能夠在初次窺見這個世界的繁華一角時,可以保持住本心。
所以薛簡變得很快,太快了。
和很多客人交朋友,和他們一起出入夜店,又認識了很多地下樂隊,每天在貝斯和電吉他的轟鳴裡嗨到天明。
薛簡感覺他找到了自己,又好像找不到了自己。
他嫌酒吧老闆給他的錢少,三天兩頭的遲到,甚至爽約,窩在地下室裡和樂隊討論著新曲子,而他甚至根本寫不出一段和絃,只能拼命的隱瞞著自己連樂理都不懂這件事,希望不要被擠出這個所謂的圈子。
薛簡太喜歡這種感覺了,他不想失去。
這是他第一次體會到歸屬感,他甚至把自己賺的錢都拿來給他們租練歌室。
他們說,最近手頭不寬裕,他們說,joy賺的最多,你先接濟接濟,薛簡便慷慨解囊。
他的存款很快被榨幹了,那天鼓起勇氣去了練歌室,想要讓那些所謂的隊友,可以和他平攤一些費用,但是聽到腳步聲的時候,還是下意識的躲了起來。
薛簡是個傻子,傻子是沒辦法在這個社會生存的。
因為他們覺得,只要不是傾盡一切來對待,就是虧欠。
他身無分文,仍然問心有愧。
然後躲在簾幕後的他,聽到了那些朋友,隊友,對他的評價。
“零錢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