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皓到達法庭時,已開庭有一陣時間了。
法警在門口攔住他:"對不起!開庭中間禁止出入!"
"同志,是這樣啊!——裡面的文敏是我的母親。作為家屬,我應該按時按點來,——我也希望能早點來,因為我也想早點見到我母親!但是,今天高考。我是高三班主任,我必須在學生入考場前讓他們都看到我!不然學生心裡會不踏實的!"明皓解釋說。
"你是哪個學校的老師?"
"一中的!"
"一中的老師?——是不容易!真是忠孝兩難全啊!——行!我就破個例,有什麼事我頂著,我送你進去!"
在法警的引導下,明皓進入法庭。辯護席上的宋春雨看到明皓,對文敏使了眼色,文敏扭頭望去,看到高高大大的兒子來了,眼睛不禁溼潤了。黎露沒來,那一定是在為梓軒助考了!見明皓笑著點點頭,她知道,一定是梓軒考得不錯!
“坐好!”站在旁邊的法警提醒文敏道。
這一聲“坐好”,文敏倒沒怎麼樣,可是,明皓的眼淚卻流出來了!媽媽過去是多麼驕傲的一個人哪?現在卻連回頭看兒子一眼都不行!這幾個月她是怎麼熬過來的?
董立行拉著明皓坐下,緊緊地握著兒子的手!
……
“範軍,對於那幅油畫和銀行卡,你還有什麼話說?”法官盤問範軍。
董立行小聲說:“剛才畫家親自出庭作證了!證明畫作是他送給你媽媽的,沒收錢!你錄下的梓軒在自習室還給範軍銀行卡的影片也當場播放了!還有範軍在外地使用這張卡的記錄。”
“我承認,這兩筆錢,是我……昧下了!”在鐵證面前,範軍也不得不承認自己的犯罪事實。
宋春雨律師起身說:“法官及各位陪審員,關於公訴人提起的金佛一事,我有話要問範先生。”
“准許提問!”法官說。
宋律師走到範軍身邊,指著證物——金佛,說:“在你們公司賬上,這個金佛是五萬元。——事實是這樣嗎?”
“這個不假!的確是五萬!”範軍說。
“你是在咱們本市的金店買的吧?”孫律師轉向法官說,“我請到了金店的經理,他可以出庭作證,這個金佛到底價值多少!”
範軍一聽,忙說:“不用了!是我記錯了!——這個金佛……是鍍金的,就三千……”
“那麼,還有那個價值不菲的玉鐲呢?——可是二十萬哪!這裡面有沒有作假的問題呢?”宋律師乘勝追擊。
“那個玉鐲的確是二十萬!那可是有云南‘玉中王玉器店’的發票的!——這總不會是假的吧?”範軍大聲辯駁說。
“請大家還是再看一段影片吧!”宋春雨說。
影片中顯示:
“玉中王玉石店”,宋春雨和檢察院的一位同志與店中的老闆及一位玉石專家在一起。
原來,前段時間,宋律師向法院申請了對證物的司法鑑定,本地的專家對玉鐲的真偽提出了質疑。於是,檢察院也派了一位工作人員,帶著玉石等證物,專程和宋律師到達雲南。
說明來意後,經理特意請出了玉石大師為玉鐲做鑑定。
“這件鐲子,倒不是玻璃的,是原石。但是,不是真正的玉石籽料製作的。是經過化學提純再加上染色工序,才成為這個樣子。懂行的人不會戴這個鐲子的,對人體有害呀!”大師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