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盞燈,你可以繼續把它存在店裡,只是擁有者的名字改成你的。”
“這樣啊……”
“我希望你,在之後必要的時刻,帶著它,到那個地方。”
“必要的時刻?那個地方?”我一頭問號。
“如果你想知道真相,這就是唯一的方法。”
“哦……”我點點頭,“燈我是很喜歡啦,接受也沒問題,只是那個地方是哪裡?”
“你要自己去找。”
“……那你呢?”
淩真雙手交叉,手臂拄在桌子上看著我,一字一頓地說:“這件事,你必須要自己完成。”
她說這句話的時候,表情非常嚴肅,我一時都想不起要問什麼了。
“好啦,快把蛋糕吃完,一會兒還要去小吃街呢。”淩真又恢複了輕松的語氣。
那一天晚上,我們在燈光閃爍的小吃街,從頭逛到尾,邊走邊買邊吃邊聊天,淩真的表現一反常態,有說有笑,跟我講著各種好玩的事,然後無論是否真的好笑,兩個人都會一陣哈哈哈哈,完全不顧路人對我們投來的看神經病一樣的目光。我也是徹底放鬆了心情跟著淩真逛街,雖然我也知道,現在這種感覺,太不真實,太不正常了。但,至少現在這短暫的時刻,我很快樂,從未有過的快樂。就讓我……開心一次吧……
我們一直來到小吃街的盡頭,前面是一條寬闊的人工河,這裡距離小吃街已經有幾十米的距離,喧鬧聲被遠遠地拋在了我們背後。人工河旁邊有個觀光休息區,設定了幾排有陽傘的桌椅。
“哈~累死了。”我找了個椅子坐下,放下大包小裹,“我們這買的一大堆東西怎麼處理啊,放家裡嗎?”
“隨你喜歡咯,也可以送到那家店保管的。”
“嗯……”我也沒想好要怎麼辦,其實按我的性格,本來不會買這麼多東西的,但今天不知道為什麼,就是很想這樣開心的買買買。“總之,今天我玩的很開心啦,謝謝你,淩真。”
“謝我幹嘛?”
得,她這性格又變回來了。
“畢竟我從來沒這麼開心過嘛,而且我以前一直覺得你是個不可接近的人,沒想到你會送我東西,真的……該怎麼說呢……”
“那盞燈的物主名已經換成你了,你要記住一點,它不是放在那裡就可以了,當你覺得時機到了的時候,就要把它取出來。”
“哎?”
“你一定要記住這一點,因為……到那個時候,我大概就不能陪著你了。”
“什麼意思?”
手機震動聲響了起來,是淩真放在桌子上的電話,我看到了來電顯示名:小……什麼?
還沒等我看清,手機就被她拿起來了,放在耳邊聽了一會兒之後,她嗯了一聲,結束通話電話:“回家吧,監護人在催了,咱們買的東西,放在保管店好了。”
後來,我們又去了一趟那家店。
“這裡真是奇怪啊,一個店員都沒有,是有電子系統控制的嗎?”我嘀咕著,開啟櫃門,把東西放進去。最後一樣東西是我買的一件白色外套,我想了一下,又把它拿出來。
“怎麼了,不打算全保管起來嗎?”
我搖搖頭:“這件衣服,送給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