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怎麼行?”
聽了老父的建議,張陳氏第一個受不了:
“伯書又不是那小貓小狗,讓咱們想丟就丟,想養就養。
再說我養了他這麼久,你讓我怎麼忍心跟他分開?這不是生生的割我的肉?
再說就算我願意,族裡那些人能願意?
還有那抱養的小孩誰知道底子如何?
好還罷了,大家都得利。
萬一不好呢,咱們豈非還得給他收拾爛攤子?要不然就是咱們勞心勞肺養大他,最後卻跑了的。
這些年咱們在外面,您又不是沒見過這樣的事。
更有那狠的,跑也就算了,連家裡的錢財都被他捲了個一乾二淨。
那時候我們年紀也大了,去哪裡找他去?
還有,抱養都是往小裡頭抱養,不是我說喪氣話,爹你看我和你女婿這歲數能撐到他大了?
你說若是都指望不上他又何必折騰呢?
這麼幾下算下來咱們又是何苦?”
陳老爹斟酌了一下,覺得女兒說的也對,不禁發愁:
“女婿哪兒怕是不好辦?”
何止不好辦,簡直是反對。
張陳氏心裡發狠:可那又如何?
從他們這房挑中張伯書過繼開始,她與劉二女暗地裡就成了冤家對頭,沒有和解的可能。
畢竟她想跟張伯書做一對有感情的祖孫,而不只是名義上叫著好聽。
別小看這裡的區別,這其中的名堂老大了。
這樣的話,劉二女這個人就在中間太礙眼了。
想到這裡,她就覺得劉二女太沒眼色太貪心了。
終究她也不是一直這樣隔開他們母子,誰讓她年紀比劉二女大,總會先走一步?
到時,伯書不是還會回到她身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