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就是——偷。
成功後一家人立馬離開家鄉去外面躲兩年。
正好張大英婆婆有個好姐妹在省城安德府的大戶人家當下人,如今在主家挺得臉的,幫主家管著兩間鋪子,捎信讓他們去幫忙。
小孩子變化大,過個幾年十幾年的他們再回來誰還看出來這是張伯書?到時候還不是他們想怎麼說就怎麼說?
當然若外面過得好了,也不必回來了。窮鄉僻壤的地兒有啥好待的?
不過前提是他們能順利跑出去。
誰讓她大伯父在縣衙裡混呢?
若他發動捕快衙役們去找,他們真沒信心不被抓住。
便在這時,張大英想起一個人來。
誰呢?任氏。
任氏是張家元夫婦的次子張知明的媳婦,是金寶的親孃。
如今大家嘴上不說,但張家誰都知道她進門不光彩。
別人如果碰到她那種情況,進門就得矮三分,再加上兩家門戶的高低,她更得矮到塵埃裡去。
可她是那種無理也能攪三分的人,偏偏不當回事不說,還使勁鬧騰——其他她也不好做,就死要錢。
小主,這個章節後面還有哦,請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後面更精彩!
要不說有人說張家元一家厚道呢。
別人喜歡的媳婦進門都得折騰兩年呢,任氏這種進門不光彩有諸多毛病的媳婦只因著他們覺得兒子身體不好她也不容易便一直忍讓。
當然這是明白的人才這麼想,愚鈍的人像張大英這種就感覺是張家元夫婦怕了任氏。
要不怎麼任她為所欲為呢?
張大英沒找錯人,任氏是個膽大的,當即一口答應幫她拖住張家元夫婦。
只是從她愛錢這點就可以看出來,她是那種無利不起早的人。所以,想讓她出手,拿錢來。
又是錢!
張大英恨得牙癢癢的。
溫家就是個普通農戶,上面幾代有點錢也花在多生兒子上了。這一代也花在她吃的幾缸藥上去了。
哪還有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