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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0章 分道揚鑣 (1 / 2)

算是沒出我的所料,蔔瑾申請的線路牌下來了,果然是向南,通杭州,她們幾個就開始議論是否可以在西湖遇見白娘子那樣的仙人,我們幾個也開始陸續辦理了停職留薪的手續,站裡考慮到我們幾個為集體減壓所做出的貢獻,新的站點留了一間不甚明顯的背陰處的小房子,讓我們的車在站裡中轉時可以有個落腳點,換個衣服喝個茶什麼的,我想這應該是站裡對我們最後的恩賜了,畢竟大勢所趨,形勢明擺著,能讓我們維持到現在,估計某些領導的頭發都撓白了,誰讓我們的父母官是誰都不想得罪,還得上哄下扶的。

索欣沒有參與到我們的隊伍中,但她應該會有股份分紅,這也是理所當然的。她也因此正式回到了她的大部隊中,不得不說也是一件幸運的事吧,人往高處走,是很自然的生存慾望。

我們也算是加入了曾經的相對管理人的行列了,為了生存,職業是不分高低貴賤之分的,從此,怕是真的要靠眼觀六路耳聽八方混飯吃了。

鬱沛通知下午大家招開緊急會議,說是明天車就正式開始啟動了,兩人為節省資金,早在一月前就申領了從業資格證,怪不得很少見到他倆,原來是去學習考試了,這些說了也是我們所不能做的,看來也不用聘用駕駛員了,就這樣他們倆日日夜夜長途地跑,也是很辛苦的,但是為了掙錢,不辛苦又如何?

會上,蔔瑾說車由他與鬱沛倆輪流換班開,由於是長途且車上乘客會比較多,又防止途中會有什麼意外,人手不夠,他們倆原則上是不離開車的,我與索欣兩個也是沒有特殊情況最好不要離車,安芬由於年齡小,會說話,動作靈活,長得也是上乘,就主要負責招呼人上車,我與艾瑤主要負責接待幫人找座位並收錢,車到終點時才可以回家,三人中每次有兩個就可以了,意思是我們三人每次每週也可以有兩天的休息時間,只是不一定是週六週日兩天了,蔔瑾問我有沒有困難,我知道他是問我關於串串是怎麼安排的,我說沒問題,讓她奶帶著吧,他爸現在也是經常回家,晚上也不再出去了,會帶好她的,畢竟孩子是他們家的後代,他說我的情況特殊,只要我願意,孩子是可以帶在車上的,我說週一到週五她是要上學的,我不能壞了規矩,我想她將來應該會有一個好的前途的,是遠遠勝於我的,不像我,總掌握不了自己的命運。

還是安芬與艾瑤想得周到,說是可以與我調班,讓我週一至週五期間選兩天在家帶孩子,週六週日再把孩子帶在車上,這樣也算不怎麼把孩子丟下不管了。

蔔瑾讓我與安芬會後去買些車上的日用品,覺得凡是用得著的,如毛巾,衛生紙,臉盆,茶杯等,在安芬的建議下我們又買了些水果、零食,還買了個熱水器,安芬很興奮說是從此可以過上浪跡天涯的生活了。我說,可惜索欣不與我們一起了,安芬才說,“你可能不知道吧?今天上午鬱沛已把索欣出的集資錢部還給她了,還加了1分的利息,即給她算了2分利。”

我問,“那她願意嗎?”

安芬說,“不願意又怎麼辦?她與我們終歸不是一路的人。”

我說,“我記得她好像說過週六或週日也可以跟我們一起走的,打義工也行的。”

安芬說,“聽鬱沛說她昨晚還找過蔔瑾表明過這個意思,誰知中午鬱沛就把錢跟她結清了。”

我問,“那你知道為什麼嗎?”

安芬說,“我估計是大神不想用機關單位的人,曠工遲到的也不好說什麼,畢竟現在我們不同了,幾個人必須齊心協力才能共渡難關,而她不過是抱著玩兒的態度,遇到什麼事情想法顯然不會與我們一樣的,她是有退路的人,而我們沒有。”

十萬元錢對鬱沛來說實在也算不了什麼,付點高利息也是人之常理,鬱沛可能也覺得是在付違約金吧?只是我與她終是要分道揚鑣的了。

我問,“你確信是蔔瑾的意思嗎?”

安芬說,“那誰知道,不過結果確是真的。”

我故意開了句玩笑,“可惜蔔瑾剛當上主任不久,這就下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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