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四章
天保十五年, 海晏河清, 民康物阜。易嫁娶,易立嗣。元姐兒能攔著十二晚幾年再過繼她兒子,卻攔不住女大當嫁的天道人倫。
當然, 她也不會攔著。
於是這一年,惜春嫁了。在她嫂子和侄兒媳『婦』的『操』持下, 帶著大筆嫁妝走向新的人生。
惜春的夫婿,是個很普通的男人。
『性』格不出奇,學識武功也都不出眾。唯一出奇的地方便是長相了。
長的極俊,比惜春漂亮。
他是嫡幼子,生母已經過逝。父親有幾個姬妾, 不過卻是長嫂當家。雖說長嫂如母,可畢竟不是母。可卿就是考慮到了這一點, 才選了這門親事。
當然了,可卿是不會告訴任何人她為惜春選這門親事主要是參考了西府的老太太和西府二房的二太太。
那樣的婆婆, 要麼被欺負死, 要麼就......
果然, 事情正如可卿預想的那般。惜春出嫁後, 上面只有公公,公公與兒媳『婦』也不常見, 只要盡到了孝心一般公公都不會為難兒媳『婦』。
至於長嫂和其他妯娌們, 也都不是太難相與之輩。
當然這也跟惜春身後站著的孃家有關係。
榮寧兩府雖然爵位不顯,可卻沒頹了勢。賈家出個親王妃,還有天子表妹, 當朝郡主等等得勢女眷,哪怕男人廢了些,也無人敢小看了賈家姑娘。
公公在世時與妯娌相處,等到公公過逝,惜春倆口子守完孝便分家出府,自己另過了。
惜春夫婿只是個從五品的翰林院的侍讀,工作輕鬆,是非也少。倆口子的日子過得平平淡淡,並無太大的波瀾。
惜春的嫁妝很受看,可卿並沒在這上面刻薄她。說起來,賈家的四春,除了探春離家時只背了個包袱,其他人都是十里紅妝風光大嫁的。
說起這個,元姐兒就覺得探春有些虧。要知道在原著中賈家中姐妹可就只有她算是風光出嫁了,其他人,要麼是與人為妾,要麼是與人抵債,要麼就是出家為尼。
幸福於每個人都是不一樣的。
走了很遠的路,看了一路的風景,探春可以肯定的說,她若是嫁人,嫁的一定是讓她心儀之人。否則憑什麼讓她許嫁呢。
能夠效仿男兒走出閨閣,能夠幹一番大事業,對於探春來說,這便是幸福。
當然,對於有理想有抱負的探春來說,她的征途是星辰大海。
也就是李白的那句詩最合她的心意。
天生我才必有用,千金散去還復來。
在探春的心裡當前最重要的事就是成功的將公主嫁出去,然後幫助公主成為一代女王。也或是......
自古王候將相寧有種乎,探春放下手中狼毫,眼中都是野望。
探春志比天高,曾經是恨不生為男兒身的『性』子。與探春同樣心中也有著青雲志的寶釵卻選了另一條同樣滿是荊棘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