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道了,娘……”佩潔戀戀不捨又一臉不甘地只得從命地說道。
莫邪心如刀割,卻只能厲聲喝道:“走!下次再敢中途回家看我不打斷你的腿!”
然而佩潔回去以後,每每用功之時,腦海卻不由自己地浮現出母親那心力交瘁,悽苦不堪的神情,自己就心神不寧起來,專研的心思就分散了,被攪擾了,夜裡又噩夢連連,使她總是擔心娘會出什麼事,娘是不是還有什麼事隱瞞著自己?學習效果因此也不佳……一日夜裡,她又做了噩夢,夢見母親被人殺死被拋屍荒野山坡,上百隻身形碩大的灰黑禿鷲正在琢食母親的屍體,她想衝過去奪回母親的屍體,切不料被一種無形的力量死死地拽困著,動彈不得,自己的呼吸也好象突然被什麼東西卡住,停止了下來,她感覺自己就快被死神帶走了,於是拼命掙扎,卻總也掙扎不過來,然而她還是那樣與死神抗衡著,對峙著,最終一口氣還是緩了過來,意識是那樣地清醒,只是渾身滲出汗來,心跳如鼓……不妙,母親怕不是出什麼問題了吧?不行,我一定得回去看看。於是次日清晨她就向先生請了假急急往家裡奔……
回去後才發現是虛驚一場,母親並沒有遭遇什麼不測,而正在園中鋤著草。見她回來,氣就不打一處來……
“娘,我咋晚做了噩夢,夢見你……我因此放心不下,一定要回來看看。”佩潔說道。
“夢見我怎麼了?死了嗎?被人殺了嗎?我告訴你,我就是死了,被人殺了,也不許你破壞約定,中途就回來。我怎麼給你說的?要你放下一切牽掛顧慮和擔憂,全身心地投入到自己的學習與錘鍊中。你長耳朵沒有?怎麼有耳朵卻不知聽話呢?”莫邪邊說邊擰住佩潔的耳朵拖著就走。
“娘,娘……”佩潔叫疼道。
“你這個不長記性又不爭氣的東西,看我今天不打死你!”莫邪氣得臉色發青,隨手操起旁邊一條竹鞭劈腿就打向佩潔,佩潔卻趁她一鬆手的時機奪路就跑。莫邪便操起一根中長竹竿在後面緊追,眼看要追上,便毫不留情地狠心地打將過去,但聽“啪”的一聲,竹竿竟然斷為兩截。佩潔捂腿疼得直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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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跪下!”莫邪厲聲喝道。佩潔只得乖乖地跪了下來。
“你知道現在你的同窗在做什麼?你的同齡人在做什麼?當人家趕早貪黑,夜以繼日地努力拼搏奮鬥時,你竟然把時間浪費在這些無聊的毫無益處的來回奔波的路途上,只知道羨慕人家成功,自卑自己一事無成,卻不知道人家的付出是你的十倍,幾十倍,我上次才告訴你,要自律要自律,自律決定你這一生的成敗,才說幾天,你就當忘到九霄雲外了?難道我的話你全都盡當了耳旁風了?”莫邪氣得怒不可遏,臉色青了又紫,抄起竹鞭忍不住又想狠命地打佩潔,但又怕打壞她,畢竟還是個孩子,要是打壞了骨骼那就是毀她一輩子的事,要打也只能照肉多肉厚的地方打,便說道:“是你自己動手還是我親自動手?
“娘,別,別,我下次不敢就是……”佩潔求饒道。
“下次?沒有下次!這次我就要打得你長出記性來!”說完不由分說就將佩潔摁在木凳上,扒下褲子就照那赤裸的臀上狠命地打。
“娘,我不了,我不了,我下次再也不敢了……”佩潔疼得大聲哭喊道。伴隨著她的哭叫聲那竹鞭打下的條條紅道和印跡立現。
“我叫你不長記性,我叫你不長記性!”莫邪邊斥邊打,自己的眼淚也簌簌地掉了下來……直打了好一會兒,她才停了手,復又喝道:“下次再敢犯,我非把你吊起來打死不可!”
“娘,我錯了,我會改正的。”佩潔說道,自己從凳上艱難地直起身來,一瘸一拐地要回私塾去。莫邪便命人護送她。
昭熳的回憶收了回來,她又向飛龍暗中求告自己心中的困惑:
“我總覺得在你身上似乎有種毛病,就是在分析問題時,總是會牽強附會的尋找一些什麼必然性的根源。其實我的看法倒是具體問題要具體分析,不能一概而論,這個說法在這裡適用但不一定在那裡也適用。但我覺得你的問題就是一旦自己找到一個什麼必然性的藥方就興奮激動地拿去包治百病,好象什麼事情的根源都在這裡邊。比如好象讀了聖經人就會變好之類,似乎人作惡的根源在於沒有讀聖經,而讀了別的東西,因此觀念秩序走偏了……我覺得並不是這麼絕對的。因為不少讀過聖經的基督徒也幹過壞事,教會也是如此,比如那些宗教裁判所,火刑柱,獵巫運動,所行的不僅是迫害,而且還是完全泯滅人性,喪心病狂的殘忍,冷酷與魔惡……這究竟是經書的問題還是人的問題?”
夜裡飛龍回答她道:“經書是一回事,人的作為是一回事。因人的作為去攻擊經書是沒有道理的,同信一個經書,有的信徒作惡,有的不作惡,怎麼解釋?所以關鍵不在於對經書的質疑上,而在對人性選擇的考察上。一個人信仰的深刻度可以透過其語言來顯明,一個人信仰的虔誠度可以透過其人性的選擇來得知。”
“然而那些參與了宗教裁判所,火刑柱,獵巫運動等迫害行為的基督徒,包括主教甚至教皇等等,你不能說他們對信仰理解不深,也不能說他們對信仰還不夠虔誠,但為什麼他們就幹出了那樣極其罪惡的事情?為什麼還是會做出那樣的人性選擇?為什麼還是要竭盡自己人性之魔惡的極端?他們究竟是在想成為天使還是成為魔鬼?我的看法到很簡單,聖經並不能完全改變一個人,更不能制止一個人作惡,真正能夠制止一個人作惡的途徑與方式還是要對他的絕對權利進行制衡。”昭熳說道。
“這個看法我是認同的。所謂宗教改革其實就是對教會教皇主教們的絕對權利進行制衡。基督教新教的特點就是分散化的多中心秩序與治理。絕對權力被分散,各中心之間存在一種相互監督約束制衡的作用。但是作為聖經的理論和上帝的話語不應因人的無法自我戰勝的先在無力性欠然性裂傷性悖逆性而蒙羞。這仍是兩回事。”飛龍說道。
“那我問你,制衡之法究竟是出於人的實踐糾錯還是也能從聖經裡面找到其必然性的源頭?”昭熳問道。
“糾錯本身就是源於人的先在無力,侷限,斷裂,欠然,悖逆,裂傷。懺悔與救贖也是如此。實踐中的糾錯只是一種被動性的改變和調整,但理論上的糾錯定義則預示著一種主動性的必然,即糾錯是人必然向前行方式。制衡之法也是法律,它必得也要有個神聖性的終極依據和來源,否則怎能使人信服和甘願長久遵循?如果法律是人人都應該遵守的,那麼這已經肯定了法在人上。法律既是一種原理與規則,就是屬於一種精神性說明。誰在人之上?誰在人之前?石頭一定是存在於人之前的。但是石頭本身不能說明自己。而只能有一種在它之前的先於它而存在的精神性概念來說明它。這表明法律不是來自石頭自身的屬性,而是來自於先於石頭而存在的精神概念。”飛龍說道。
“但如果說它的總源就是絕對精神呢?”昭熳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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