夕歡做好了浪費時間的預備,這可能會是一本需要後期修飾的書,給它添上一個轟烈戲劇化的結局,而這像旅行種田文一般的劇情,留她獨自回憶便是。也許不是人,但已經有了人的感情,雖然身處亂世浮生,依然想帶他去享受做人。
且浪且行,邊走邊愛。
……
…
兩人在一起,幾乎是無敵的。
主要是無敵。
夕歡不喜歡看見喪屍,喪屍就繞著他們走,一路上空蕩蕩的,偶爾碰見人,大多遠遠避開,假裝沒看見。有瞅著是個小白臉,不識相想上來對她動手動腳的,則被她吩咐將之打殘一隻腳。
活不活得成看命。
活下來了,以後也沒有對弱小婦孺動手的能力,沒活下來,就當是少一個罪犯。
絕大部份時候,旅途都是安靜而和平。
夕歡找到一輛剩著油的貨車,她沒開過這種大家夥,開了一路汗流浹背,在副駕位認真的替她扇風,聽她唱歌解悶。她會的歌不多,就一首《unt on 模仿能力很強,車開一路,他也就學會跟著唱了。
清淺幹淨的聲線,在孤獨馬路上飛揚逸出車窗,直達雲端。
“歌詞……是什麼意思?”他不會英文,好奇問道。
“無論在什麼時候,我都會給你指引,讓你依靠我,跟隨我,”夕歡隨性翻譯:“如果你在黑暗中迷失了自己,我會給你光芒指引,如果你睡不著,我就唱歌哄你睡。”
她笑睨他:“喜歡嗎?”
“我也會。”
“嗯?”
“我也會陪在你身邊。”
接著她的睨視,淡色的唇彎成愉悅的弧度,窗外的風呼嘯著吹進來,吹得他黑發淩亂,看著柔軟得像貓毛,冷冽氣質也被風吹成了一團稚氣。
其實這是一首說友情的歌。
不過夕歡猜測,還未能分清友情與愛情的分別——管他呢!相逢即是緣份,合拍得不得了,就在有限的時間盡歡,交換溫柔。
她帶他到處去看。
看海,在無人的沙灘上堆城堡。
看博物館,被喪屍佔據後,展品得以儲存大半。
逛商場,雖然沒有服務員,也沒有小吃可以買,珠寶店的窗早已被打碎,倒是有剩下一些首飾,許是經過初期的混亂後,大家都知道一顆鴿子蛋還沒有泡麵來得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