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萱雖然不支援,但表示尊重。
既然原主已經塵歸塵土歸土,丁萱決定把這些她視作寶貝的東西燒給她。
包括那些剩下的,還沒寫的日記本,都燒了!
丁萱可不會寫這些。
畢竟最後成了爛黃瓜收容所,並不是什麼值得驕傲和炫耀的事情。
而且,若是她和宗明哲在一起後生活得很幸福,就不會有丁萱過來幫忙改變命運了。
燒完所有的日記本,丁萱神清氣爽,去食堂吃晚飯。
心情好,她胃口大開,打了兩葷一素,外加一個涼拌皮蛋。
正在丁萱準備開動的時候,有電話打過來。
“小萱,哲哥失戀喝醉了,你快過來看看啊!在東門的‘小四川’,快來!”
打電話的人是宗明哲的室友。
對方剛說完就掛了電話。
丁萱皺眉,直接把這號碼拉黑。
她又不是宗明哲爹媽,也不是他的保姆!幹嘛過去?
而且,這種事情在原主上大學後已經搞過好多次。
每次她趕到,除了照顧醉酒的宗明哲,還要給他們付飯錢。
這個宗明哲,不接受原主的感情,可使喚起她來毫不客氣。
既用人又用錢,完全是把她當冤大頭。
所以她是性轉的舔狗?追求人就要付出時間、金錢、感情,還有免費的勞動力?
丁萱才不幹呢!
她在手機裡翻找自己的付錢記錄,整理了出來。
之後,她登微信找到宗明哲的爸爸,把截圖記錄全部發過去。
“宗伯伯,你是不是給明哲哥的生活費不夠啊?”
“從大一到現在,我已經幫他付了10次,他事後也沒還我錢。”
“我不好意思找明哲哥要,可我確實生活費不夠花,墊付不了,他們男生太能吃了……”
丁家和宗家是鄰居,丁爸和宗爸還是同事。
他們年輕的時候老是出差,所以兩家的孩子時常輪換著到對方家裡吃飯。
有段時間,宗爸出差,宗媽要回老家照顧生病的老人,宗明哲在丁家蹭飯一個多月。
後來原主上興趣班,路上被一個猥瑣男尾隨,嚇得不行。
是宗明哲突然出現呵斥對方,拉著她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