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主從初中開始就喜歡大自己3歲的鄰居哥哥宗明哲。
宗明哲長著一張玩世不恭的帥臉,一直是大家追捧的物件。
原主把少女的暗戀寫在日記裡,一寫好多年。
高中,宗明哲開始早戀。
原主看著他身邊換了一個又一個的女朋友,是他整個青春的見證人。
後來,她考到宗明哲的大學,大一開學就跟他表白。
宗明哲笑著說她是小丫頭,他只把她當妹妹。
哪怕是當妹妹,原主也心甘情願,她變成影子陪伴在宗明哲身後。
每次情傷,宗明哲都會像被遺棄的小狗,跑到原主這兒來療傷。
被她安慰溫暖鼓勵後,他又滿血復活,重新殺回情場。
自從表白被拒,原主不再遮掩自己的喜歡,明晃晃的感情所有人都能看出來。
只有宗明哲一再勸她去戀愛,找別人。
再次被拒絕後,原主終於放下,把所有的注意力放在事業上。
她開始發光發亮,吸引了很多人,也有了優秀的追求者。
就在原主打算開始新生活時,宗明哲浪子回頭,在她27歲生日那天敲響了她的門。
他說自己終於明白了“愛”是什麼,他愛她。
旁人都說他是浪子回頭金不換,她是守得雲開見月明。
……
“不公平啊——”
丁萱搖著頭。
渣女回頭,大家都同情男方,說他是接盤俠。
渣男回頭,人們為什麼紛紛讚揚,誇他浪子回頭?
怎麼?男人比女人金貴?
女人收留亂七八糟的男人不是接盤?
浪子回頭,不是他發現真心可貴,而是浪不動了,要找個安樂窩,避風港。
人家玩了那麼多年,最後不但能享受老婆孩子熱炕頭,還能落個“回頭”的好名聲。
真是什麼好事兒都叫男人得了!
呸!
丁萱翻看了一遍原主寫的日記,從初二到大二,七年,足足有12本。
原主像個書吏,在日記本里記滿了宗明哲的青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