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華花了兩個月的時間巡視了涼州大部分的郡縣,結合監察部與夜鷹的情報,他發現自己的涼州遠沒有達到自己想要的效果。
雖然當初自己為了穩固涼州的統治,選擇了亂世用方的策略,在選拔地方官員時優先選擇有能力的人。
但也因為如此,許多郡縣看起來似乎很太平,但是暗地的貪官汙吏,或者魚肉百姓,欺壓良善的人卻大有人在。
面對這種情況,秦華再次展現雷霆手段,將已經擁有確鑿證據的三名縣令、五名縣丞以及八名縣尉全部處死,其餘被問罪的大小官吏足有近百人。
涼州官場為之一振,要知道這些人中包括被秦華親自處死的劉勳外一共有三名皇族子弟,還包括了秦家的一個旁支子弟。
這種情況下,那些官吏做起事情來再也不敢像以前那樣囂張跋扈了。
除此以外,秦華還大大加強了監察部的權力,為他們配置了一千人的憲兵,他們可以在證據確鑿的情況下直接抓捕郡守級以下的所有官員。
《爾雅》雲:憲者,法也。憲兵就是專門用來維護法律計程車兵。
但是監察部沒有審判權,秦華又加設了一個大理寺作為審判這些官員的地方,職能類似於漢朝的廷尉。
又在監察部內分離出一部分,設立檢察院,他們主要負責將那些有確定犯罪證據的官員向大理寺發起公訴。
此舉一處,涼州官場為之一清,因為在檢察院設立後不久,大理寺就連續開堂七天,共審理了三十八件案子,所有犯罪的官員都獲得了應有的處置,而且在秦華的授意下都是從重處罰。
如果能夠被判處十年的徭役,那就要謝天謝地了,因為這是他們所能獲得的最低的刑罰,最高刑罰自然就是斬刑。
秦華並沒有設立連坐制度,所有也不可能誅連三族之類的。也沒有設立車裂、凌遲等不人道的刑罰,最高就是斬首。
但即使如此也足以讓那些官員心驚膽戰的了。
透過在各郡縣設立的公告欄傳播,秦華設立大理寺和檢察院的訊息很快就傳播了開來,這讓所有的百姓更加的敬重起這位年紀不大的涼州牧來。
而且秦華還在各地設立監察部的分部,他們除了監察各地官員外,還可以接受百姓的舉報,一旦受理,必會嚴查到底。
但也不是可以隨便舉報的,一旦被認定為誣告,那麼舉報人不但要出罰金,還要面臨杖五十的刑罰。
現在無論是大理寺還是監察部都只負責官員的案件,百姓的案件依然由各地縣令受理。
三個月的時間很快就過去了,秦華感覺還有許多事情沒有做,於是他決定在涼州再留一月再出發洛陽。
儘管此時曹操已經到了陳留招兵買馬,並且向天下發出了討伐董卓的檄文。
秦華準備將涼州的司法系統進一步穩固下來之後再出發,因為所有需要處以極刑的案件都必須由秦華過目確認後才能執行,這也是為了儘量避免冤案以及錯失人才的可能。
雖然各地官員的案件讓秦華非常氣憤,但是也有讓他高興的事情存在。
那就是秦華所設立的公塾,創立這麼久以來,已經漸漸被人所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