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沒錯,做到這些,就是一支合格的軍隊。
請注意我用的“合格”二字,簡單來說,這樣的軍隊可以去打仗了,能不能打贏,不好說。
因為本書是唐代,我就以唐代舉例吧。
安史之亂以後,我們中國出現了一個特殊的社會現象,即武人群體的崛起。
這個群體也有個特殊的現象,那就是底層之間互相有共情,經常串聯起來,鼓譟鬧事,對抗上官。
從750年,到907年朱溫建立後梁,一共發生了二百多次兵變。
第一次兵變是天寶九載(750),“朔方節度使張齊丘給糧失宜,軍士怒,毆其判官。”
這拉開了兵變的序幕。
毫無疑問,這是一次溫柔的兵變,僅僅只是毆打了發糧的判官。但士兵們關注自身利益的事情,非常有意思。
有人做過分類,軍亂也分好幾種。
第一種是抗拒命令,比如大曆三年(768),讓安西軍離開邠寧,拋棄邠州已經開墾好的土地,建好的屋舍,移鎮涇原,軍士怒而作亂。
再比如,90年,錢鏐命令武勇都去服勞役,挖溝,士兵抗拒勞役作亂。
寶應元年(76),河東節度使管崇嗣“為政寬馳”,對錢糧卡得不緊,慢慢都用各種名目發到了大頭兵手裡。
朝廷發覺後,派鄧景山任河東節度使,查賬。但錢都發下去了,你怎麼查?
“有裨將抵罪當死,諸將請之,不許;其弟請代兄死,亦不許;請以一馬贖死,乃許之。”
諸將怒曰:“我輩曾不及一馬乎?”遂作亂,誅殺節度使鄧景山。
這三個例子,說明晚唐士兵非常注重自己的利益,並且同氣連枝。
後面還有其他型別,比如抗暴,有節度使“為政苛慘”,動不動欺辱乃至殺戮士兵,基本都完犢子了。有人跑路溜走了,還被憤怒計程車兵追殺幹掉。
此外還有求權、求財,這兩類在晚唐與前面兩類大概一半對一半,到五代時比例急劇升高,說明士兵們已經從中晚唐時的關注自身利益、抗拒不合理的勞役,開始更多地向求財轉變,這也是五代士兵風氣急劇惡化的體現。
寫這麼多,其實想說的是,中唐、晚唐、五代是三個階段,不要等同看待,士兵的精神狀態也是不一樣的。
有唐一代,士兵其實非常具有反抗精神,天寶年間就敢毆打判官。不合理的勞役之類一概拒絕,將領嗜殺、欺壓底層士兵,下場多半不好。
他們的精神狀態、士氣都非常不錯,該訓練訓練,該打仗打仗,不服勞役就是不服勞役,誰也彆強迫我。錢糧給足,我替你賣命。
這是一種相對健康的狀態,談不上多好,但我想,總比把士兵揉捏得跟麵糰一樣,完全不敢反抗要好。
他們是人,不是機器。麵糰一樣計程車兵,面對上級軍官的隨意**、剝削乃至殺戮,面對文官剋扣後勤,他們都不敢反抗,處境艱難。這樣的兵,你指望他們反抗外敵嗎?不現實。
多說一句,以前有人提到制度。其實你們翻翻明朝的制度,允許文官那麼苛待武人嗎?恰恰制度不允許這麼做。
但文官就敢!一個七品縣令,你要多大品級的武將在他面前,才不自卑?遊擊?參將?副將?總兵?
大家都玩弄這種制度,苛待當兵的,這其實是武人地位低下的體現,也是社會風氣和價值觀的體現。
宋代有“東華門外唱名方為好男兒”,明代有把客軍遛狗一樣趕來趕去,不提供糧食。這些事情,其實都是社會風氣的縮影。即大家鄙視當兵的,他們地位低下,所以有制度也沒人執行。這樣一種情況下,士兵們如何保持相對高昂計程車氣?還有戰鬥力嗎?
把軍隊當救濟院,那是不行的。
把軍隊當丐幫,也是不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