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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章 稅制改革之四 (2 / 4)

“可以是可以,但產量一定會大大下降。”儲慎平說道。

“可有先例?”

“唐德宗年間,曾提高諸官私銅冶課稅,結果產量大降,銅價大漲,鑄錢已無利可圖,江南銅冶大量關閉,後在河東蔚州、京畿商州增設錢監,鑄錢量才有所恢復。”

是的,鑄錢也可能虧本,這不是玩笑,而是現實發生的事情。

開採、運輸、冶煉、鑄造,都是有成本的,當成本超過銅錢本身價值時,鑄錢就無利可圖。

唐代很多銅礦之所以不開採,除了戰亂因素外,也有經濟原因。

唐代還搞過禁止私人開礦,但結果是貴金屬產量暴跌、成本大漲,朝廷收入反而下降了——產量跌的原因是成本暴增,產生虧損,不得不大量關閉礦坑。

真的不要高估官僚體系的能力。這不是現代精細管理的社會,在古代,搞國營經濟不說死路一條吧,但真的風險很大——渤海商社現在一年賺十多萬緡錢,邵樹德深刻懷疑,如果換成私人來做,絕對不止這麼點利潤。

吃過虧後,唐廷摸索出了一條辦法,即相對容易開採、預計成本較低的“肥礦”,由官府直營,其他礦統一交給私人開採,朝廷收25%的產出作為稅。

直營的礦,也採取招募“坑戶”承包的方式,進一步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如此才維持了下來。

邵樹德也覺得,這大概是在現實情況下的最優解了,想出這種折中辦法的官員是有水平的。

在開礦這方面,夏朝繼承的是唐朝的政策,官私合營,稅率25%。私人開採的礦,除四分之一產出作為稅收走,交給錢監鑄錢外,剩下的也會由朝廷收購一部分,主要是用糧食、布匹收購,然後交給錢監鑄錢。

這其實也是一種消化田稅的方式。

糧食比較笨重,在交通條件不好的地方,運輸成本極高,解送中央甚至會產生鉅額虧損,只能留在當地庫中。如果附近有礦山,那麼可以透過採購貴金屬的方式,就地消化一部分,鑄成銅錢後運走,這是唐代故智,屬於沒辦法的辦法。

“有些時候,朕都覺得,索性把礦冶都交給商人好了。很多礦監,扣除成本,一年能不能有四分之一的利潤,還兩說呢。”邵樹德哼了一聲,有些無奈地說道。

趙光逢等人低下頭,沒接話。

他們知道,聖人只是發發牢騷罷了。你交給私人採礦,固然可以舒舒服服收四分之一的礦稅,但人家有可能瞞報產量啊。

所以說,怎麼做都難。

再者,很多礦還產金銀,這個利潤高啊,比銅掙錢多了。

“黃金年產幾何?”邵樹德翻到最後,才看到了幾個礦冶產金的記錄,但並未註明產量,頓時大為不滿,問道。

“陛下,諸礦冶年課金三千餘兩。”還好,儲慎平記得這個資料,立刻答道。

“包括採購自商礦的金吧?”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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