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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2章 打官司 (1 / 2)

趙志恆兩手高舉早就寫好的供詞,鏗鏘有力,憤恨地說:“稟大人,草民趙志恆,桂安府雲陽縣人世,四年前草民的姐姐趙半夏跟著丈夫鄭思成一起來府城。四年未歸家,中間受到幾封書信,但一直沒有見到人。

最後一封信是在去年初,去年夏天老父親就一直讓我寫信給姐姐,但也沒有收到回信。因此,今年草民攢夠盤纏,來府城尋找姐姐,但卻不見姐姐蹤影。那鄭家可恨,居然不認跟我家有姻親關係。草民擔心姐姐性命,特別尋求青天大老爺,尋找姐姐趙半夏下落。這是草民寫的供詞,還請大人過目。”

周大人點頭,“拿上來。”

邊上的師爺起身,走到趙志恆的面前,拿過來狀詞,呈送給周縣令。

周縣令仔細閱讀之後,看向趙志恆,“你可有身份文書,證明你姐姐跟雲陽縣鄭思成是夫妻關係?”

趙志恆開啟包裹,從裡面拿出來證明,“有,大人,這是我姐姐當初出嫁的時候,經過當地裡正開出的身份文牒遷移文書,家中老母收藏的姐姐和鄭思成的婚書,另外,還有這幾年我們收到姐姐趙半夏給我們寫的書信,還請大人過目。”

趙志恆準備充分,幸虧來的時候,就把各個方面想到了。

周縣令看到呈上來的各種文書,非常齊全,很顯然是有備而來,要不然也不可能請動顧家!

按照戶籍路引以及各方面的文書,周縣令可以確定趙家只是雲陽下面一個村落裡的普通農戶。

可是能夠得到顧將軍身邊最為得力助手顧三出面,而且還拿了顧將軍的名帖親自過來,可見這趙家跟顧家的淵源,比他想象中深厚。

周縣令對衙役說:“現在前往鄭家,把鄭家相關人等叫過來,並且調出鄭家的身份文書,對照是否是同一人。”

師爺回答:“是,周大人!”

下面的捕快,一起出去四個人,去大榆樹巷子,傳喚鄭家人。

錢氏在丫鬟的陪同之下,在門口不遠處租了一輛馬車,前往孃家。

坐在租來的馬車裡,錢氏一陣心煩意亂。

她心心念念,煞費苦心謀來的姻緣,原本以為是一樁良緣,可現在看來,跟她的想象大相徑庭。

鄭思成不像一開始那樣對她溫柔體貼,只有手裡的銀子花完的時候,才會在她面前伏低做小,甜言蜜語。

本來指望鄭思成能夠考上秀才舉人,她也能夠在孃家面前體面。

可考了這麼多年,都沒有考上。

現在每次回孃家,被孃家的那些親戚擠兌,她也是強顏歡笑,太沒面子了。

現在連唯一疼她的孃親,也因為年事已高,身體一天不如一天,家裡也逐漸交給了嫂子管家。

再想從孃親這邊得到好處,不像以前那麼容易了。

錢氏回來,正好看到大嫂王氏在母親面前回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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