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佛教理論中,魔泛指一切阻礙修行的障礙,這個魔大概可以分兩種,一種是人內心中的情緒、**衍生的魔,屬於一個人自身的煩惱,另一種是真實存在的,欲界第六天生存的魔民。
在佛教體系中,三界分為欲界、色界、無色界,其中欲界有六天,第六為他化自在天,此天人以魔王波旬為首,最喜歡阻礙佛教中人的修行,魔王波旬也是佛祖釋迦摩尼的老對頭,甚至逼迫佛祖涅。
人心中的魔,是一個人的一體兩面,佛祖本事再大,也不可能滅了人心中的魔,如果直接滅魔,那就等於滅了眾生,顯然佛祖是不可能這樣做的,只能引導眾生自己勘破。
那麼佛祖為什麼不能直接滅了波旬這個大魔頭呢?波旬是天人,也是三界眾生之一,佛祖普度眾生,自然也包括波旬,如果直接消滅他,就證明佛祖也有度不了的人,那還叫什麼佛?所以只能用懷柔之法。
所以波旬的最終結局只能是福報
用盡,終被佛祖感化而成佛,佛經中也是這樣說的。所謂放下屠刀立地成佛,經受魔的考驗,也是成佛的途徑。所以佛祖雖然神通廣大,但也不能直接消滅所有的魔。
而道教的魔,跟佛教本質上差不多,但地位上有些區別,道教神話體系中,有仙帝,也有魔帝,仙帝主司賜福與教化,魔帝主司護衛與懲戒,是大道陰陽兩面的顯現,也就是說從根源上,仙魔是一體的。
當然道教中的魔也分很多種,並非都有魔帝這種境界,這種普通的魔為什麼不能滅呢?《上清隱書》記載,高上亦以後學多巧民心……故容之以威民使協真,以罰非役之以兼考官,故不滅其根種也。
大概意思是說,道教認為魔的最大作用,就是對人的磨練,魔的考驗本身就是一種修行,就像監考老師一樣,考試透過了才能成仙,所以道祖也不會消滅所有的魔。
再者道教以“道”為最高信仰。“道”無形無象,而又生育天地萬物。“道”在人和萬物中的顯現就是“德”。故萬物莫不尊道而貴德。道散則為氣,聚則為神。神仙既是道的化身,又是得道的楷模。神仙以濟世度人為宗旨。故道教徒既通道德,又拜神仙。道教信奉的最高尊神是“三清”,其次為玉皇等四御,再次則為眾天神。其他分司不同職責的神仙,老百姓最熟悉的有風、雨、雷、電、水、火諸神,以及財神、灶神、城隍、土地等。
道教所謂神分有兩種,一者是先天尊神,為天地本源之道的代表,如三清。一者為後天神,為善人或者有大功之人死後封為天神、地神等。仙為後天,指經過某些特殊仙法修行而成。
妖怪家族中的主要成員,由動植物修煉而成,具有人形或近似人形,有一定法力,白天夜間均可活動,通常會對人有一定危害性。需要特別指出的是,動植物們在修煉過程中如果一心向善悟道的話,是有可能修煉成仙的,如果修仙失敗或未遇名師指點或自行向惡的方向發展,才會成為妖。
“魔羅”的略稱,佛教把一切擾亂身心、破壞行善、妨礙修行的心理活動均稱為“魔”。魔至少具備兩個基本特徵:法力高強,危害人類。也只有具備了這兩個條件才能稱得上魔。魔可以是妖的一種,是資深的妖,魔在法力上遠比一般的妖要強大的多。
魔與妖不同點還在於,魔有可能是仙和神誤入邪道墮落成的,而不是動植物直接修煉而來的。由於魔的法力廣大,而且出身複雜,因而一般的神仙很可能不是個把魔的對手,天庭通常對魔也沒有什麼辦法,魔一般都有一點反派的味道。魔通常具備人形或近似人形,白天夜間均可活。
需要指出的是,最具危害性的一類魔稱為心魔,並不是任何生物或非生物修煉而成的,只是人或動物在修仙過程中由於自身條件限制出現的一些擾亂修行的幻象。很多修仙的人和動物就此步入魔道,成了妖的一員。修成神仙的也不是一勞永逸,還要定期接受考驗,考驗的內容通常也是對抗心魔,抗不住的就墮落成魔,光榮的加入魔的隊伍。因而,魔實在是厲害的很的。
鬼就是人死後的靈魂。鬼為至陰之物,俗稱鬼魂,就是陽壽盡了,陽間的軀體消失,只剩下了非實體的形象。鬼為純陰之體,因而有了一點超能力,但極其微弱,甚至不能稱之為法術。鬼主要由人死後靈魂離體而化成,通常只能在陰間活動。也有個別的陽間俗事未了恩仇未報的,會回到陽間。
當然,陰司是禁止這樣的,一旦發現,通常會做嚴厲的處罰。鬼在陽間只能夜晚出來,並且力量很弱,通常只是可以嚇唬人而不能對人有實質性的傷害。鬼的出路一般有三種,一種是投胎轉世為人或動植物,這個最常見,投胎為人或動植物完全看在陽間的功德,當然也可以透過賄賂陰司執事來謀得好的投胎途徑。
一種是在陰司設定的地獄裡受苦,這個也很常見,主要針對陽間作惡多端的人死後變成的鬼,也有部分好的人死後被冤枉受盡地獄苦難;還有一種不太常見,就是成神,一般來說,在陽間或多行善事或修道或受高人指點或受敕封或有很大影響力的人,由於不一定會修仙,修仙也不一定成功。
精主要分為兩種,一種指動植物在修煉過程中,也就是未成妖怪或仙但已有部分法力之前的狀態,例如兔精、蜘蛛精、人參精、樹精等,法力比妖略小,也比妖略有善意。另一類“精”可就完全不同了,主要是指非生物的物體修煉成人形或近似人形,具有一定法力。比較著名的有白骨精、琵琶精等,這類“精”邪惡的多,對人有很大的危害性。不論哪種“精”,白天夜間均可活動。
客觀地說,妖魔鬼怪精中,鬼數量最大,但由於制度和法力所限,在人間為禍的數量不大,而且,對人不會造成實質性的傷害。妖與精的數量也很多,但通常隱遁山林之中,一般也不會很主動的出來傷人。魔的法力廣大且很能危害人類,但是魔的數量很少。
總結以上幾點,很容易看出,神仙是經歷了萬劫萬難,走過來一條多麼漫長而艱辛的坑窪曲折之路後,才能列入仙班往更高層次發展,只要細心想想便可知道他們得來的“仙名”是那麼的得來不易。
天律嚴明公正,若有嚴重違之便是打回凡間重新為人歷盡千辛萬難。然而他們修煉那麼艱辛,簡簡單單的幾句咒語或者法事就能把一個修行不止千年的“仙”附於一個不齋戒、心存萬般利慾的凡人身上?
他們那麼不智地“為了他‘附身’的凡人”違反天規,把他們的道行毀於一旦麼?仙道之所存,導人向善也,令人有更高的思想覺悟;而非縱容凡人之俗心利慾,任之為所欲為達成凡人的各種願望。而妖魔鬼怪精者,則是喜好充神扮仙,利用人類對神仙的畏懼和膜拜之心,以求達到他們的目的,附身更是屢見不鮮的事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