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宋書報鋪對各地蒙學是免費的,趙禎甚至暗示各地蒙學先生在開課的時候,向蒙童們宣讀大宋書報。
所以蒙童們多少會知道一些朝廷的各項政令。
無論是趙禎,還是寇季,他們心裡都清楚。
當大宋縣一級、府一級的學府設立以後,朝廷的各項政令將會徹底的下鄉。
因為他們會讓讀報成為各級學府的一個必修的課程。
有蒙童們口口相傳,有重兵彈壓,又有錢莊的事情吸引,朝廷在頒佈了新的商律以後,幾乎沒有引起任何反彈。
新的商律中提到,朝廷將會將所有稅收收稅權收回國有。
丁口稅由各地衙門管轄,商稅由各地稅務司管轄。
丁口稅稅律不變。
商稅稅律上調到十三稅一。
取消商稅中的過稅和住稅,只徵收交易稅。
以稅務司開設的稅票為準。
稅務司的基本作用和智慧,以及稅票的作用,也刊登在大宋書報上,告知給了大宋所有百姓。
百姓們得知了丁口稅沒變以後,就不再關注此事。
商人和豪門大戶得知了稅律上調以後,也沒有鬧情緒。
因為朝廷取消了過稅和住稅,統一徵收交易稅,對他們而言交稅變得簡單了,也避免了各種名目的苛捐雜稅。
看似提高了稅律,可避開了地方上的苛捐雜稅以後,他們交的錢反而少了。
新的商律中,除了規定了稅額和交稅方式以外,還設立了相應的律法規範了市場,以及明確了商人的義務。
同時還給出了免稅的政令。
比如,地方商人想地方上蒙學提供教學所需,可以減免相應的稅賦。
其中目的就是為了鼓勵地方上的商人承擔教育成本。
當然了,最讓商人們狂喜的是新的商律中提到的一條。
商人財貨不可侵佔。
除非商人倒賣朝廷明令禁止的貨物,又或者偷稅漏稅,不然地方衙門,以及各個關口,不得以任何形式侵佔商人的財貨。
若是有人巧取豪奪,亦或者有強人劫道,地方衙門必須嚴格依照國法處置,不得推脫。
對於豪門大戶而言,這一條倒是沒什麼。
但是對純正的商人而言,這一條商律,簡直就是福音。
要知道,在這個商人社會地位低下的年代。
純正的商人幾乎不會受到任何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