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朝陽笑了笑,“您這話說的,我又沒做虧心事,有什麼沉不住氣的?”
“說這話就有些心虛了。”
林朝陽灑脫道:“您怎麼說都行。”
繞了兩句嘴,衛君怡才進入正題,“我聽《當代》那邊反應說,你想漲稿費?”
林朝陽坦然的點點頭,“是。咱們人文社出了我好幾部作品,銷量如何您應該知道。我的作品給社裡創造了不少效益,我認為漲點稿費合情合理。”
“我們給你的稿費標準可是按照稿酬規定頂格給的。”
“規定也沒說不讓你們漲啊。再說了,賣得好、賣得差都一個標準,怎麼激發廣大作家同志們的創作熱情?”
衛君怡眼神銳利,“你理由還不少。”
“都是合理的理由。”
“現在出版社和雜誌社執行的都是上面的稿酬規定,你憑什麼認為你就能漲稿費?我要是不同意呢?你去別的出版社,他們給的也是這個稿酬標準。”
衛君怡的神色嚴肅,不苟言笑。
林朝陽毫不在意的說道:“那可不一定的。人文社家大業大,不差我這一部,別的出版社可不一定,我聽說廣州那邊的花城出版社對待作家朋友們就很友好。”
聞言,衛君怡眼神一凝,“花城一個才剛剛成立的出版社資源有限,你的給他們,恐怕是明珠暗投。”
“沒關係,我的不愁賣!”
此話一出,一股強大的自信撲面而來,讓衛君怡沉默當場。
過了好一會兒,她才緩緩開口道:“你跟我們人文社合作了這麼長時間,稿費方面有要求,我們社裡肯定會盡可能滿足……千字稿費給你提到12塊。”
林朝陽搖了搖頭,“這個標準有點低。”
“千字12塊還低?你去問問,滿中國文壇有幾個人能拿到這個標準?”
“跟有沒有人能拿到這個標準沒關係,而是我給出版社創造了價值,就應該有相應的回報。
衛總編,恕我直言,現如今我們的出版稿酬規定嚴重低估了我們作家所創造的價值……”
衛君怡擺了擺手,“這些話不要說了,規矩不是我們定的。”
林朝陽打住了話題,“好,那我直話直說。我不要求你們給我漲基礎稿酬,但在印數稿酬方面,我希望社裡能夠考慮到的銷量成績,酌情增加。”
聽著他的話,衛君怡的眼中閃過一絲柔和。
基礎稿酬和印數稿酬都是出版社支付給作家的稿費,但不同的是基礎稿酬是發表、出版後必須給的,印數稿酬卻是視作品的銷量成績結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