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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鯊魚故事 (1 / 8)

【選秀前幾周,我見到了NBA主席大衛斯特恩先生,他問我:“你想去哪裡打球?”

我不想製造什麼陰謀論,但他當時真的是這麼問我的,我就告訴他:“當然是哪裡最火(hot),我就去哪裡。”

奧蘭多非常的火熱(hot),我也是。

1992年選秀我火透半邊天,人們都知道我一定會在第一順位選中。

我對NBA也非常向往,但我依舊考慮留在路易斯安娜大學再打一年。

我對未來的前途有些擔心,這是理所當然的事。

我給教練戴爾布朗打了個電話,說我要走了。

他說:“我知道你打電話來是為了什麼。你是對的,你必須離開。他們在大學聯賽中傷害你傷害的太厲害了,你應該在受傷之前離開。”

布朗教練的話讓我鬆了口氣,隨後我又問:“可是NBA也不見得安全。”

“不,NBA要安全很多,只要你不故意惹事。再說阿甘現在不怎麼打人了。”

布朗提到阿甘,這是個讓人興奮又令人恐懼的名字。

這個夏天他將奪得他的第六座總冠軍獎盃。

完成第二個三連冠的偉業,我幾乎聽著他的籃球傳說成長。

對他的經典戰役我如數家珍,有些比賽我看的直播,讓我熱血沸騰。

高中的時候我就立志要成為像他那樣的中鋒,把力量發揮到極致。

“我不會讓你失望的教練,我會打出自己的天地。”

我這麼和布朗教練說,然後悄悄離開了校園,沒有告訴任何人。

回到聖安東尼奧的軍事基地,我開始邀請經紀人。

布朗教練把我介紹給了倫納德阿瑪託。

他遞給我一張名片說:“簽下我,我能給你想要的一切。我們先從賺25萬美元開始。”

說真的,我當時被嚇到了。

25萬美元,對當時的我來說就是個天文數字。

但半個月後,在1992年4月份,我還沒有被選中。

我就在一款汽車的代言中拿到了100萬美元的代言費。

我簡直不敢相信,100萬美元!

我兩天時間就把這些錢花完了。

第一件事,我幫父母解決了債務問題,還掉了他們欠的債。

第二件事,立刻去梅賽德斯賓士經銷商那裡買一輛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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