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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鯊魚故事 (2 / 8)

回到家以後,我爸問:“我的車呢?”

我立刻也給他買了一輛。

然後我想,我媽也得有一輛賓士車在城裡兜風。

於是,我在一週內買了三輛賓士車。

結果賓士經銷商打電話給我,說我還欠他們9萬美元。

我說不可能,我有一百萬美元,不僅夠還多很多。

後來我才知道,100萬美元的代言費,扣稅就扣掉了40多萬。

真正到手只有50多萬美元,真是該死。

我告訴母親,我需要一名會計師。

在眾多面試的人中,我挑中了萊斯特科尼斯佩爾。

他保守,不太圓滑,但很真誠,不誇下海口說“我能搞定一切”,而是說“我的工作內容你們隨時可以檢視,任何問題我都會解答。”

這種態度贏得了我媽媽的肯定,我僱傭了他。

他不僅為我工作,還代表一些說唱歌手。

我僱傭了萊斯特,從此開始了一段美好的友誼。

萊斯特是我的知心朋友,當我有一些瘋狂想法時他會阻止我。

當我買太多車,給親戚太多錢,一切一發不可收拾時,他會讓我懸崖勒馬。

他非常成功,攢了很多錢,我問他怎麼做到的。

他告訴我,“我買了年金保險。”

“那是什麼?”我問。

“向人壽保險公司支付一筆固定的保險費,多年後他們會以固定金額的形式返還給你。”

這聽起來是我需要的東西。

當我開始賺大錢時,當我的錢多的花不完時,我把大部分錢投入了保險年金。

我為自己、父母、兄弟姐妹都買了一份。

這意味著當我40歲時(這在當時看起來是遙不可及的未來),我會收到一筆不錯的收入。

讓我的餘生都能保持良好的財務狀況。

謝謝,萊斯特。

當然,萊斯特有時候為我擔心。

我知道的,他說做人不能太慷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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