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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4章 主意 (3 / 5)

手機那頭,不知道為什麼突然只剩一片忙音,我卻覺得這忙音的聲音比林亦藍的舒心千百倍。

只是當我望像手機時才豁然反應過來,原來是我情急之下,掛了林亦藍的電話。

而罪魁禍首大拇指來不及逃離現場,仍舊安然的躺在掛機鍵之上。觸目驚心的提醒著我,它先才犯下的罪行。

可是,為什麼會情急呢?

是因為害怕麼,害怕林亦藍之後會說出什麼讓我更加情急,然後出現摔了手機衝動的話麼?

為什麼要害怕呢,明明已經過去十年了。

你不能說林亦藍這個女人年過三十還像個小學生一樣,分不清什麼話該說,什麼話該往肚子裡咽。你更不能怪她像個白痴一樣不懂得有些話,會傷人於無形這一說。

因為林亦藍就是個290!290=250+38+2)

放下手機,想再睡回籠覺的慾望全然消失,抬眼望像掛在窗前的日曆,的確已經十月十五了呢。還有兩個月,就是我二十七歲的生日了。

二十七歲了,真的只是一眨眼的時間。

似乎我仍然是那個揹著書包踩著腳踏車在天矇矇亮出發的女孩,伴隨著毫無心機的微笑,走進校園。

只是,過往的十七歲,此時已經成了二十七歲。

曾幾何時,在我們的學生時代,我們像孫子一樣為了中考高考勞民傷財,挑燈夜讀,卻擁有像傻瓜一樣莫明其妙的快樂及情誼。

此時此刻,我們常常會擁有大量閒置的時光,像個傻瓜一樣望著不知明的方向發上許久的呆,卻再也擁有不了當初那種青澀純淨的美好。

時間,似乎就是那樣一把利刃,不是紮在你的心裡,便是剌進了我的血肉。

蒼老真的不是慢慢地,漸漸地,緩緩地,它是瞬間完成的。

至少,對於我而言。

我根本不知道我前面的二十七年裡,曾經發生過哪些刻骨銘心、難以忘卻的事。

李辰可以算是麼。

哦,應該可以算是吧。我恍若隔世般的回想起那些過往,明明相隔十年之久,卻始終,歷歷在目。

李辰,這個男人,他是我的二十七年歲月裡,唯一一個牽過手,接過吻,擁過抱,深愛過的男人。

沒有恨過,因為我捨不得。

對於一個二十七歲的女人而言,像我這樣的,應該算是成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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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已經不太流行的流行語來說,就是典型的‘白骨精’――白領、骨幹、精英。

就秦筱的話來說,像我們這樣的女人,就是為了社會主義更加高速且快速的發展而存在的。

雖然直至現在,我依舊不知道類似我這樣的白骨精,究竟有沒有成為小學時老師口中的棟樑,反正沒成蛀蟲就好。

其實在唸大學的時候,我就知道,如果你今後能找一份跟自己專業對口,又是投己所好的工作,那麼你真的可以去買六合彩,也試試創造個二點五億的福彩神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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