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做不到。
10.
“舒裡,我們分手吧。”
“裡妹兒,等我有能力養你的時候,一定回來娶你。”
“我拿婚紗當聘禮,你嫁嗎?”
“你媽媽喜歡吃什麼味道的?”
“不是怕你花錢,是想早點給你個像樣的家。”
“別哭啊,這麼多人呢。”
“五星紅旗升起來了,咱倆敬個禮吧。”
“很高興認識你,我是外文社的sean。”
他的聲音在腦海此起彼伏地響起,最後停留在那句“最好的不應該是我在身邊嗎”。
我要你在我身邊,我的新郎。
我沒有勇氣參加他的婚禮,看著他跟一個陌生人步入新的人生。我卻有勇氣穿上他寄給我的婚紗,撕掉寫著“對不起”的信紙,開車到他的婚禮現場。
“肖恩先生,你願意……”
“sean!”我大聲喊他的名字,打斷神父的講話。
我們隔著一段距離對望,他仍舊那樣俊朗,只是精神看起來不如從前。他的眼窩深陷,眼圈濃重,手指上還未摘下訂婚戒指。
和我手上的一模一樣。
我朝他飛奔過去,頭紗和裙擺飛舞起來,宛如乘著風,踩著朝陽。
我闖進綠草如茵的婚禮現場,踏過綿延到他腳下的紅毯,穿過南鑼鼓巷的歡笑,穿過春熙路的相依,穿過第一次擁抱的淅淅瀝瀝的雨天,穿過第一次牽手的星辰漫天的夜,穿過第一次親吻的小雪飄舞的冬日,來到他面前。
親愛的sean,你願意娶我嗎?
我笑著朝他伸出手:“小孩兒,跟我走。”
the end)
作者有話要說: 《致橡樹》 舒婷
我一直很喜歡舒婷,這首詩寫於1977年3月27日。
我寫這個故事就是希望所有女孩都能像《致橡樹》裡一樣,真正找到所愛,也找到真正的自我。
你要是嫁,一定要嫁給愛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