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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回 (1) (2 / 6)

她暗示得太明顯了,我立刻猛搖頭:“怎麼能讓我去?我比他大一輪多!”

“你舅舅舅媽託你幫忙啊,我們這種長輩去問總歸不合適,你好歹以前和他玩得熟點兒。又沒要你去拷問他,旁敲側擊兩句就行了唄。這不是什麼開玩笑的事,萬一女孩子真的有什麼了,早點兒知道不會錯的。對吧?”

我說不過她,雖然僅憑此刻的勝負,老媽才是那個資深說客:“……國家怎麼不把你請去幫忙呢?沒準兒世界和平都實現了。”我又想起另一個問題,“弟弟今年幾歲來著?”

“十五。”老媽說。從她嘴裡,這個數字宛如是被捧出來的,因為它聽著那麼弱小、那麼青澀,我彷彿能看到它在光照下清晰的脈,裡面光合著無數愚蠢卻偉大的夢想。

十五歲——我走神了。就在那天接到舅舅的電話後不出五分鐘,手機再度響了起來,從會議室另一端掃來的目光判斷,我就像塊被投進獅子籠的紅燒大排,必須盡早越獄。

電話那端是個全然陌生的男聲,以至於在詢問我“是盛如曦小姐嗎”的同時,我飛快推算他是“賣商鋪的”“賣基金的”“賣保險的”,和“賣精子的”。但在得到我躊躇的肯定後,男人的聲音倏地興奮起來:“如曦啊?是我呀!”我那無法心算兩位數以上加減法的大腦,直到聽到對方的名字,才進入狀況──十五歲時的同窗,初中那會兒拉過手的某體育委員。

“我剛才打到你家,從你媽媽那裡問到了你的電話。”

換作平常,我一定會慣例地埋怨,事實上老媽的確酷愛派發我的手機號,與滿大街的“辦證”有同根同源的執著,但此刻我難免被舊友重逢的驚喜所佔領:“你現在在哪兒呢?在忙什麼?怎麼啦?突然想到要聯系我了。”

“聽班主任說起你進了這個公司,所以我就厚著臉皮來了,會麻煩到你麼?”

“哪有的事,跟我客氣什麼。”

他呵呵笑:“畢竟十幾年沒見了啊。說起來,你的聲音倒是一點兒沒變呢。”

“你也一樣嘛。怎麼,現在還踢球嗎?”餘光瞥到一旁的鏡子,映出的畫面上我居然不尋常的表情燦爛。

“頂多公司裡比賽時玩兩場,平時肯定沒空了。”他又笑兩聲,開始引入正題,“是這樣,我老婆上個月自己去創業,但現在碰到點兒困難……”

章聿事後便在這裡跳出維護正義:“他提到‘老婆’的時候你就該掛電話了,還跟著嘮叨下去做什麼?愛因斯坦說‘分手了,就別來找我’,不懂嗎?”

我懶得跟她糾纏偉人語錄的真偽性,更不會告訴她非但如此,我同時答應和這位已婚男士見面碰頭敘舊,因為就章聿的口味來看,她一定會豪放地進言我做個勇敢的第三者,穿件低領上裝,再用眉筆畫條假乳溝之類,直奔最後遭遇天譴活活被湯圓噎死的結局。她的世界裡男女之間只有無情或姦情兩項選擇,絕無友情的存在。

但我又能斷言自己是單純懷抱瞻仰友情的心站在商場門前的麼?這是城市的中心地標,也自然成了戀人會面最熱門的地點,衣著時尚的年輕情侶們各自揣著s和n的磁極,在我身邊反複上演靠近、配對、死死相吸的戲碼。而我作為這個完美世界裡的唯一一塊不鏽鋼,堅持自己置之度外的掃興原則。說實話,這情形多少令人悵然。

而大約二十分鐘過去後,我發現他了。

其實我不能肯定。我依靠的是微弱的殘留記憶,而這些比蛛絲更縹緲的遺存,在他走下天橋的時候,便被完完全全地耗盡了。

不是十五歲的我們在三十歲重逢。任何氤氳的文字遊戲不過是掙紮罷了。

三十歲的我們在三十歲重逢。就是如此。現實像刻在路碑上的數字那樣不容辯駁。

我在前一晚,藉助舅媽給的藉口去了表弟家。舅媽從廚房拿出一盒藥酒:“還麻煩你跑一趟,這是上次去雲南的時候給你爸爸帶的。”這話不是說給我聽的,“他在房間裡。”這才是說給我聽的,舅媽朝走廊那頭努嘴。

我走去,喊著弟弟的名字。他在裡面應了一聲,隨後開啟了門。

表弟的屋子依然整潔。正如他平日在親眷面前那樣,站得乖巧,小心地收拾著自己的神色,像個裝死的貝殼,緊緊閉合著自己,所以舅舅舅媽絲毫也沒有料到,有朝一日他會突然失蹤,清晨的床單用平直的四條線畫出一個讓長輩詫異不已的盲區,上面只有表弟的被子疊得整整齊齊,其實他一夜沒睡。

我和他沒頭沒尾地扯著閑話,好容易從動畫、遊戲、電影跳到正題。

“給我看下嘛,你肯定有那女孩子的照片吧?”

“說了沒有啊。”弟弟把手機攥在掌心。手指骨節猶如烽火臺般嚴防死守地凸起著,打消了我明搶的念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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